分级分类 保监会强化人身险业务监管
李超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12月30日,保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人身保险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着眼于解决目前行业存在的部分公司中短存续期业务占比较高、精算规定等监管制度执行不到位等问题,通过进一步加强人身保险业务监管和分支机构市场准入监管,引导人身保险公司依法合规经营和优化业务结构,促进人身保险业规范健康发展。
《通知》的主要内容和措施包括四个方面。一是建立人身保险公司保险业务分级分类监管制度,要求人身保险公司经营不同类型的保险业务,应当具备相应的管理能力,符合中国保监会关于产品精算、账户管理、业务管理的有关规定;要求2017年1月1日以后开业的人身保险公司自开业之日起一年内开展普通型人身保险业务,开业满一年后根据公司经营管理能力逐步开展其他类型的保险业务。二是要求各人身保险公司对精算规定及相关监管制度执行情况进行自查整改。三是进一步加强人身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市场准入监管,引导公司合规经营和转型发展。四是要求各人身保险公司自2017年起每月统计和报送中短存续期产品相关数据,加大对中短存续期产品的风险监测和日常监管力度,督促各人身保险公司将保监会的相关工作要求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