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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负实体经济更需结构性降税

费杨生中国证券报

  23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多措并举缓解企业融资成本高问题。分析人士认为,给实体经济减负不仅要通过有效的金融供给“输氧供血”,也要通过直接的清费减税让市场主体“轻装上阵”,激活投资创业活力。

  二季度以来,区间调控、定向调控思路愈发清晰,货币政策在定向宽松上持续发力,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三农、小微企业的资金饥渴,推动社会融资成本局部微降。但是,以间接融资为主体的金融体系在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最后一公里”上面临诸多难题。比如,企业融资链条被不合理延长,“内部人”、资金掮客利用职务之便或人脉优势平添资金“过桥”环节,抬高资金价格;银行出于揽储、利润考核等需要推行或默许“以贷转存”、“存贷挂钩”。在定向降准、定向再贷款政策出台以来,业内对这些资金能否真正流入“定向”领域也表示出很大的担忧。

  相较于间接融资疏浚支持实体经济“最后一公里”的难度,直接面向市场主体清费减税更能起到减负效果。目前,税费负担重是企业普遍反映的突出问题。有行业组织调研发现,目前各类行政事业性收费占企业营业收入的比重超过1%,企业税收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已接近10%,在全国2500多家上市公司中有100多家公司上交的税费是其净利润的5倍以上。在直接减轻市场主体税费负担后,可提高其预期收益,增强投资积极性;结构性减税可体现对投资方向的引导,优化产业结构。

  因此,在目前经济总体需求疲软、企业税负偏重、财税体制改革深化的情况下,进一步深化结构性减税应成为下半年财政政策在定向调控上的“主角”。首先,建立涉企收费清单制,看住向企业乱伸的手。在以简政放权为特征的本轮政府职能改革中,取消和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是重要课题。政府提供的普遍公共服务的收费项目应予以取消;将有税收性质的收费基金项目并入相应税种;涉企收费纳入清单,对外公开,接受监督;新设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必须有法律法规规定。

  其次,继续加大对特殊人群和小微企业、三农的减税力度,加大对支持企业创新的普惠性减税优惠。今年以来,国务院已明确将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政策延长至2016年,提高小微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实施范围的上限,将自来水等特定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率统一按3%执行。未来,可进一步放宽免税、减税的小微企业营业规模要求,拓宽重点群体覆盖范畴,加大减税幅度。

  再次,继续深化营改增改革。营改增是近三年来结构性减税主力,目前已扩至电信、邮政等多个行业,未来将进一步扩大试点行业范围,加速向房地产业、建筑业等扩围,尽快实现全行业覆盖,根据不同行业特点确定税率。

  当然,在财政收入压力陡增态势下,结构性减税面临财政支出刚性、税收计划任务压力等因素制约。如果减税被非税收入增加所替代,那么减税政策效果会受到严重干扰;在各项民生支出、重大投资项目增多背景下,结构性减税规模和范围会受到较大限制。因此,结构性减税必须与当下的财税体制改革同步推进,方能持续发挥给实体经济减负功效,包括优化税收结构,提高直接税比重;调整央地税收关系,构建地方税体系,使地方财权事权匹配;改革个税、消费税等,使各税收项目达到宽税基、低税率、严征管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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