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宣传分期付款
市民黄小姐持有一张中信银行(601998)的“魔力白金”信用卡,信用记录一直良好。近日,黄小姐有笔3万多元的大额消费,准备使用分期付款,但刷了该卡后,却被银行告知,这张卡不能办理分期付款,理由是内部审核没有通过。而当新的账单产生时,却又多出了20元的利息。
莫须有的霸王条款套牢消费者
中信银行对于分期付款的各种宣传和功能介绍一直吸引着黄小姐,今年2月份,因为房屋装修需要,黄小姐决定用这张信用卡做分期。为了便于分期,黄小姐在4月2日将信用卡当期账单显示欠款全额还掉,还款后在网银上确认的可用额度为满额34000元。
4月5日,黄小姐前往家装公司用这张卡刷卡付费33000元。之后,黄小姐在办理账单分期时,却发现无法进行分期操作。黄小姐随即致电中信银行,客服表示刷卡消费,只要在账单周期内,均可办理分期。但黄小姐的分期要求却被驳回,理由是系统没有通过。此后,黄小姐拨打中信银行投诉热线,与中信银行的拉锯战也由此展开,而中信银行信用卡的的种种“陷阱”,也逐一浮出水面。
4月16日,中信银行客服表示,之前黄小姐选择的是最低还款,但分期付款想获批要有连续三个月全额还款的记录。即便如此,能否获批也要看具体情况而定。 黄小姐气愤地质疑:“既然存在这样限制性的规定,为什么在你们的分期付款宣传上没有显示?我刷卡前完全不知道这个规定,现在刷卡后被告知不能分期,我的财务计划完全被打乱,由此产生的损失由谁来赔偿?!”
涉嫌虚假宣传
4月25日,在记者陪同下,黄小姐再次拨打客服热线对账单分期付款业务进行咨询,客服人员这次的解释居然是:分期付款业务现在并未对外办理,每个办理的客户都需要审批。
记者调查发现,在中信银行官方宣传页面上,信用卡的“分期还款”这项功能一直作为宣传重点,用来吸引消费者。其中并没有关于“分期付款”限制性措施的规定。记者又查看了《中信银行信用卡章程》,其中关于分期付款的相关章程里,也没有“分期付款想获批要有连续三个月全额还款的记录”的规定。
黄小姐告诉记者,自己办理信用卡就是为了解决资金周转问题,如果可以全额还款,根本没有必要办理分期付款。中信银行的这种限制直接导致黄小姐目前处境尴尬,如果选择全额还款,她必须在短期内凑出这笔钱还上,选择最低还款,每月要支付近五百元的利息,以两年还完计算,利息高达近万元,而如果是分期付款,两年只需支付手续费5000元左右。
记者咨询相关律师得知,虚假宣传是在商业活动中经营者利用广告或其他方法对商品或者服务做出与实际内容不相符的虚假信息,导致客户或消费者误解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四条规定:“广告不得含有虚假的内容,不得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事实上,中信银行在宣传中和章程中都没有对分期付款的限制作出明确解释, 涉嫌以虚假宣传诱骗消费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