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昨日公布的《关于2011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结果》显示,截至2012年10月底,通过上缴国库、归还原资金渠道等方式整改问题金额1055.98亿元,整改违规征地用地30.75万亩,挽回和避免损失137.14亿元。
公告显示,截至去年10月底,审计查出的50个中央部门及其所属单位违反财经制度问题金额102.81亿元,已整改76.21亿元。
针对“屡审屡犯”的问题,审计署有关负责人表示,由于每年审计工作报告中涉及的审计范围和审计对象是相对固定的,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发现的问题类型与往年也有相似之处,容易给公众一种“老面孔、老问题”的感觉。
他还指出,一些经济制度还不能够完全适应实际情况,一些单位和人员严格依法办事的观念树立不牢等,为此审计中一直致力于推动体制机制制度的完善,从源头上和制度上预防一些问题的发生。
审计署公告指出,对当年结转和结余资金比上年增加较多或多年累计结转和结余资金规模较大的中央部门,将适当压缩2013年财政拨款预算总额。
中央财经大学财经研究院院长王雍君认为,预算本身应该是约束性的,但目前预算程序本身赋予政府部门过大的裁量权。王雍君认为,需要推行标准化预算程序,包括债务、非税收入等所有的公共资金都应该被纳入其中 。标准化预算程序包括预算准备、审查、执行、评估和审计,每个阶段都应该有一套法定程序。
公告还表示,审计署将继续督促发改委等相关中央部门提早做好基本建设支出项目准备工作,简化审批程序,加快基本建设支出下达进度。2012年中央本级预算内投资支出年初到位率达到了69.5%,比2011年的47%有了较大提高。
去年6月,审计署审计长刘家义受国务院委托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了“关于2011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要求国务院责成有关部门对审计查出的问题切实进行整改。当年7月4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专门部署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
审计署有关负责人对整改效果予以肯定。据透露,2008年以来,针对每年《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中反映的问题,整改问题资金达4500多亿元,挽回和避免损失300多亿元,纠正违规用地120多万亩;有近2000人被依法逮捕、起诉、判刑或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根据审计建议完善规章制度6900多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