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销售自律工作约定
在昨天的论坛上,银行业协会理财业务专业委员会还发布了《关于加强银行理财产品销售自律工作的十条约定》, 其中要求银行建立科学严密的风险管理和内控体系、全面充分揭示产品风险、加强理财产品销售人员管理等。
杜金富也表示,理财产品的销售方要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对银行理财产品知识宣传和对理财产品风险的提示,加强金融消费者保护,促进银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据悉,截至目前,“一行三会”都设立了各自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部门。但由于国内尚没有专门针对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的法律出台,这些部门能否起到保护消费者权益的作用仍有待检验。有分析认为,各部门分业监管而缺乏统一长效的协调机制,可能出现“踢皮球”的状况,消费者利益无法得到切实保护。
背景
银行理财产品屡遭投诉
在既定的货币政策与利率管制下,理财业务打“擦边球”的现象屡禁不止,由于缺乏独立的第三方托管及投资者保护的相关制度,暴露出来的问题也层出不穷。
近年来,银行理财产品确实频繁遭遇消费者投诉,甚至出现对簿公堂的尴尬局面。
从2008年下半年开始,渣打理财巨亏的投诉就接连不断。
公开报道中,成都投资者朱小姐曾在2008年2月至4月累计投入500万元人民币购买渣打银行两款理财产品,7个月后亏损223万元;上海投资者王女士曾因1000万元本金在三个月内亏损300万元,将渣打银行告上法庭,这是国内首个对簿公堂的外资银行理财产品案例。
此外,今年银行的黄金理财产品也频现纠纷。
几个月前,平安银行被爆因炒黄金理财亏损,遭到消费者投诉。据公开报道,青岛市民王女士在原深圳发展银行(平安银行)存入180万元办理黄金理财产品、半年只剩下1万元,一怒之下她将银行告上法庭。目前案件正等待最终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