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观农信社的历史,农信社的产权一直就不明晰,此次尚村农信社走司法程序破产,大家都搞不清它是在破谁的产?
无法可依的破产困境
2011年8月,尚村农信社依照程序向沧州市中院提交了破产申请。2012年3月23日,沧州中院正式受理了尚村信用社破产还债一案。
受理案件后,沧州市中院组成合议庭,并指定成立尚村农村信用合作社破产清算组担任破产管理人。办案人员依法向尚村信用社发出停止偿还债务通知书,要求其妥善保管档案资料、印章,停止对外清偿一切债务。同时,法院向已知债权人下达了申报债权通知书并发布公告,监督破产管理人与尚村信用社进行了相关财产和资料的交接。
沧州市中院随后主持召开了尚村农信社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不过,对于尚村信用社目前的资产和债务数额情况,沧州市中院则对法治周末记者表示,目前资产清算评估工作尚在进展过程中。
尚村农信社的破产可以说是目前农村信用社经营状况的一个缩影。
农村信用社向来有服务“三农”主力军之称,但是由于历史、经济环境等多方面原因,一直是金融体系中较为薄弱的一环,其发展也是命途多舛。
2003年6月,国务院出台了《深化农村信用改革试点方案》,要求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原则,积极探索和分类实施股份制、股份合作制、合作制等各种产权制度,建立与各地经济发展、管理水平相适应的组织形式和运行机制。
2004年左右,央行和地方政府曾拿出大量资金,其中央行约出资1650亿元用于化解农村信用社的历史包袱。不过于2001年就已经停业的尚村农信社,显然没有搭乘上这次改革的列车。
中国农业大学农村金融与投资研究中心主任何广文对法治周末记者说,自2003年国家启动对农村信用社的改革以来,大部分信用社经过改制,经营状况得到了很大的改善,表现出了较好的发展势头。
然而,仍有一些农村信用社的经营状况并不尽如人意。截至2010年,根据银监会的统计,全国以县(市)为单位的统一法人农村信用社共有2023家,其中监管评级为5B和六级的农村信用社为212家,占比超过了10%。有业内人士指出,若严格按照破产法,这些农信社可以说是“棺材都买好了,就等着埋了”。
中国政法大学破产法与企业重组研究中心主任李曙光对法治周末记者介绍:“之前对于一些资不抵债、濒临破产的农村信用社,考虑到其作为银行业金融机构,一旦破产将会对社会产生较大的震动,一般都采取兼并重组、政府注资、接管、托管的方式予以处理。在2006年企业破产法颁布后,尚村信用社还是第一起通过司法途径实施破产的案例。”
其实在中国,银行的特殊性使得走司法途径破产一时还难以被政府、银行和市场所接受,这在海南发展银行的破产经历中就可见端倪。
1998年,成立不到3年的海南发展银行(以下简称“海发行”)被行政机关关闭,在完成对储户存款兑付和员工安置后,海发行便进入了漫长而几近停滞的清算期。
就尚村农信社而言,法治周末记者了解到,其在2006年就向法院递交了破产申请,不过由于没有关于规范银行破产的专门法规,也没有类似的先例,当地政府和法院在处理时均非常谨慎。
中国法学会银行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刘少军对法治周末记者表示,尚村农信社的破产或将意味着银监会对于一些改制无望、严重资不抵债的农信社都将采取破产的方式,让其退出市场。以后产权更为明晰、机制更为灵活的村镇银行将会成为农村金融服务的重要提供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