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保险公司按规定缴纳的保险保障基金,将获得据实税前扣除的优惠。28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就此出台了“关于保险公司准备金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
通知称,保险公司按下列规定缴纳的保险保障基金,准予据实税前扣除。这包括非投资型财产保险业务,不得超过保费收入的0.8%;投资型财产保险业务,有保证收益的,不得超过业务收入的0.08%,无保证收益的,不得超过业务收入的0.05%。
有保证收益的人寿保险,不得超过业务收入的0.15%;无保证收益的人寿保险业务,不得超过业务收入的0.05%。
短期健康保险业务,不得超过保费收入的0.8%;长期健康保险业务,不得超过保费收入的0.15%。
非投资型意外伤害保险业务,不得超过保费收入的0.8%;投资型意外伤害保险业务,有保证收益的,不得超过业务收入的0.08%,无保证收益的,不得超过业务收入的0.05%。(记者赵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