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正在造成世界贸易组织(WTO)仲裁系统的事实性瘫痪,美国也没有放弃在WTO挑事儿的任何一次机会。
当地时间5月28日,在日内瓦WTO争端解决机构(DSB)的例会上,美国两线作战,同时指责中欧:一边批评欧盟在空客案件的处理上态度不端正、不严肃,且仍存在对空客进行违规补贴的行为;一边对中国提出,中方仍存在强制技术转让问题。
第一财经记者看到的现场文案记录显示,尤其让欧盟等成员方气愤的是,明明是美方通过阻挠WTO上诉机构新法官的任命,让上诉机构的相关判决出现了延迟等情况,美方竟然还反过来指责这一判决没有足够的合法性,并申请改变争端解决机构的相关表决方式。
简而言之,美国在WTO亲手制造了僵局,然后又来指责这个僵局造成的后果是非法的。这一行为遭到了WTO成员方的一致反对。
美国两线作战指责中欧
在上述WTO争端解决机构(DSB)例会上,美方一上来就指责欧盟在对待空客波音一案问题上态度有问题。
5月15日, WTO上诉机构宣判欧盟及其四个成员国——法国、德国、西班牙及英国非法补贴空客旗下的A380和A350客机,金额达220亿美元,此举损害了波音公司利益,此案在WTO的案件编号为DS316。
这是WTO上诉机构在“波音诉欧盟补贴空客案”(DS316)自2004年以来的最终判决,现在美方可以要求WTO的仲裁人员为其制定报复关税的水平,且由于欧盟方面未能遵守WTO法,美方已经可以对欧盟实施惩罚性关税。
目前欧盟针对WTO的DS316调查结果已经做出了声明,称欧盟正在采取措施以符合WTO规定的义务,其中就包括更改A380与A350XWB两种机型的合约贷款条件等。
第一财经记者从一位日内瓦官员方面获知,此次美方代表指出,当美方发现欧盟向所有的WTO成员都发送了上述信函时感到非常惊讶:鉴于这是美国提起的诉讼,且美方有权在裁决正式通过后采取进一步措施,因此欧盟本应先直接与美国联系。而欧盟的这种“群发”行为让美方质疑欧盟在此问题上的严肃程度。
其次,关于欧盟的合规要求,美国并不认同欧盟方面的说法,认为欧盟方面仍存在对空客进行违规补贴的行为。
美方举例表示,6年前欧盟曾提交了一份类似的文件,标出了为达到WTO标准而将进行的36个步骤措施,但合规专家组随后认为,这其中的34个步骤都根本称不上是合规步骤。
此次,欧盟方面提出了18个步骤措施,美方代表认为,这18个措施同2011年文件中大部分的步骤相似,并不能代表欧盟在合规问题上做出了新的努力。
美方并指出,此次判决认定欧盟及其四个成员国未能使其措施符合WTO规则,持续向空客提供大量补贴资金,对美国飞机的销售额造成了数百亿美元的负面影响,这与50年前空客开始运营时的情况一样。
美方强调,最近的一项裁决明确指出,欧盟成员国对A380和A350 XWB两种机型的融资价格低于市场水平,导致了美方大量的销售损失和市场份额损失。
美方表示,美方仍希望在飞机融资方面达成双方同意的解决方案,并准备与欧盟“认真讨论”以实现这一目标。
不过美方也警告说,若有必要,美国准备推进对欧盟产品采取反制措施的进程,“解决纠纷所需要的不是更多的诉讼,而是解决纠纷的真正愿望。”
与美方普遍认为这是最终判决的看法不同,欧盟认为这只是比赛的上半场,即WTO下半年还将就“欧盟诉美国补贴波音案”进行宣判,在此案件中空客指控美方为波音提供超过200亿美元的补贴。若裁决结果有利于欧盟,欧盟也将有权依据WTO规则对美产品征收惩罚性关税。
空客此前在声明中表示:“下半部分将在今年晚些时候出来,且将对波音的补贴进行强有力的宣判,我们到时走着瞧。”
此前,美方预测欧盟方面对空客的补贴对波音造成的实质性财务损失在70亿~100亿美元之间,美方可能在这一区间寻求对欧盟产品征收惩罚性关税,美方还预计最早在2019年就可以开始征收该关税。
空客则预测,今年下半年,WTO上诉机构将判决波音得到了超过200亿美元的非法补贴。光787客机得到的非法补贴就令空客损失了160亿美元的销售份额,整体损失则超过了1000亿美元。
在针对中方的问题上,美方此次再次批评中国的技术转让政策问题,并敦促WTO成员方好好看看挂在美国贸易办公室网站上200多页的《301报告》。
中方则指出,如同美方所承认的,上述大部分问题都在WTO规则之外,并不适宜在WTO的争端解决机制框架内进行讨论,且美方的指责证据不足,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USTR)的报告并未能提供任何证据;同时,如果美方单边对华作出裁定,这些行为本身就违反了WTO规则。
中方还强调,知识产权和技术转让应该成为传播知识和使所有人都能分享利益的桥梁,而不是被用作贸易保护主义的工具。中方一贯尊重WTO规则,并会毫不犹豫地使用这些规则来维护权利。
僵局制造者指责僵局
在就空客案件进行合规讨论的过程中,美方又企图节外生枝,指责WTO的争端解决机构在DS316案件的通过问题上非法,要求改变会议程序。
美方提出,WTO争端解决机构下的上诉机构中,审议DS316的一位大法官冯·登博舍(Peter Van den Bossche)在任期结束(2017年12月11日)的情况下仍在参与裁决,而其持续工作并未得到WTO争端解决机构的授权;与此同时,DS316案件报告发布的时间严重滞后,其原定处理时间应为90天,而争端解决机构也没有对此作出任何延迟授权。为此美方认为WTO执法者打破了多项规定,这份报告并不能被视为一份正式的上诉机构报告,因此也不适用于WTO通常的“反向一致原则”,因此美方要求各成员以“正向一致”的形式通过DS316裁决,即要求成员以一致同意的方式通过该裁决。
反向一致原则,主要用于争端解决程序中,即在WTO争端解决机构讨论和通过专家组的报告时,如果纠纷当事方不提出上诉,只要不是所有参加成员协商一致反对,则视为通过。
必须指出的是,造成大法官延迟离职和报告延迟出台的原因都在于美国。目前WTO上诉机构已经有17个月没有纳新了。在此次会议上,美方再次拒绝了66个成员提出的有关“尽快开启WTO上诉机构成员甄选程序”以填补目前三位大法官空缺的提议。
WTO上诉机构现任主席巴提亚(Ujal Singh Bhatia)在5月初的一次内部讲话中提出,上诉机构没有偷懒,事实上全年都在处理上诉问题,其中还包括在 2017年发布了五份报告,以及处理了有关空客和波音相关的规模巨大的诉讼案。
“这么繁重的工作量,加上上诉机构长期的资源限制,导致了其中一些案件的听证会被推迟了数月。”他预测,未来将出现更多的贸易冲突,而且今年还将向各方发布十多份小组报告,为此上诉机构在可预见的将来仍将继续忙碌。
对于美方的无理要求,包括欧盟、澳大利亚、日本、新西兰、挪威、中国和墨西哥在内的成员方一致拒绝了其要求,并表示该案件仍将使用“反向一致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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