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四(12月8日),彭博援引中国欧盟商会通过电邮发送的声明称,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了旨在控制资本外流的“窗口指导”。欧盟商会在声明中称,根据指导意见,资本项下金额超过500万美元的跨境资金流出必须经过审批。
据《南德日报》报道,中国收紧欧洲企业汇回利润的规定,指导意见适用于先前已得到批准的分红派息。
指导意见表示,提前偿还境外贷款亦需得到外汇局批准,即便金额低于500万美元;外汇局要求20家中资及外国银行立即落实指导意见。
“这份未公开发布的指导意见旨在控制资本外流,给欧盟企业的正常经营造成了不便,”声明援引欧盟商会主席Jrg Wuttke的话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