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发布首批依法保护外商投资权益典型案例
新华社
新华社北京1月2日电(记者罗沙)外商投资法施行五周年之际,最高人民法院2日发布首批5个依法保护外商投资权益典型案例,涉及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股东知情权纠纷、公司解散纠纷、公司证照返还纠纷、公司关联交易损害责任纠纷等多个类型。
典型案例中,人民法院规范外商投资企业高管行为,依法为遭受损害的外商投资企业提供救济;依法确定准据法,正确查明和适用域外法律解决争议。“上海兰某贸易有限公司与江某等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案”中,法院准确认定高管的行为构成其与公司之间的自我交易,支持外商投资企业要求高管将违规交易所得归企业所有的诉讼请求。“韩国T某株式会社与天某文化用品有限公司、曹某铉股东知情权纠纷案”中,法院针对不同的涉外民事关系,分别适用韩国法律和中国法律,保护了外国投资者对企业依法享有的知情权。
同时,人民法院依法运用行为保全令,为外国投资者提供及时充分的司法保护。“日本东京A株式会社与松某申请行为保全案”中,法院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关于行为保全的规定,及时采取行为保全措施,避免了外商投资企业遭受进一步损害,有效保障了股东合法权利的行使,维护了企业正常经营,增进了外国投资者的信心。
此外,人民法院充分运用法治手段,在法律框架内寻找案件处理的最佳方案。“德国艾某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与北京艾某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公司解散纠纷案”中,法院在判决解散公司、破解公司僵局的同时,向当事人释明新的合作形式,为推动中外投资者合作提供更多可能。“山东跃某胶带有限公司与优某橡胶有限公司、日本横某株式会社等公司关联交易损害责任纠纷案”中,经法院调解,中外当事人握手言和、继续合作,中外合资企业得以正常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