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部门印发行动计划 实施八项重点工程 完善现代商贸流通体系
商务部网站12月3日消息,商务部等9部门近日印发的《关于完善现代商贸流通体系推动批发零售业高质量发展的行动计划》提出,到2027年,基本建成联通内外、贯通城乡、对接产销、高效顺畅的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行动计划》明确,优化税收金融支持。继续实施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减半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积极开展产业链供应链金融服务,支持供应链中小微流通企业开展订单贷款、仓单质押贷款等业务。
同日,商务部流通发展司司长李佳路在商务部召开的专题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下一步,商务部将与有关部门一起,共同落实好《行动计划》各项任务,加快建设现代商贸流通体系,为畅通国民经济循环、构建新发展格局提供支撑。
加快零售业数字化转型
《行动计划》确定了4方面任务和8项重点工程。李佳路表示,第一个方面是完善城乡商贸流通网络。在城市,实施城市商业提质工程,改造提升步行街、商圈,建设一刻钟便民生活圈,构建分层分类的城市商业布局;在农村,实施农村市场升级工程,开展“千集万店”改造,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补齐农产品冷链物流短板,并提出果蔬和肉类冷链流通率分别达到25%和45%的分项目标。
第二个方面是推动商贸流通创新转型。实施零售业创新提升工程,加快零售业数字化转型,发展品牌连锁、即时零售;实施批发业高质量发展工程,推动商品市场改造升级,打造集成、开放的平台生态,培育100家骨干农产品批发市场。
第三个方面是优化商贸流通发展方式。实施供应链创新提升工程和商贸物流数智赋能工程。供应链创新提升工程,重点是要深化供应链创新与应用,发展订单生产、集采集配。实施商贸物流数智赋能工程,重点是提高商贸流通数字化、标准化、绿色化水平,推广标准化托盘和周转筐,推动全国托盘标准化率提高至40%左右。
第四个方面是促进商贸流通开放融合发展。实施内外贸一体化工程和流通领域世界一流企业培育工程,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引导商贸流通企业融合发展,拓展全球营销和物流网络,促进内外贸市场对接、渠道对接、品牌对接,提高国际竞争力。
《行动计划》把推动批发零售业高质量发展,作为完善现代商贸流通体系的主线和抓手。对此,李佳路表示,商务部将在《行动计划》基础上,继续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加快推动批发零售业高质量发展,主要从两个方面入手:一是以平台化为切入口,推动批发业转型升级。重点布局一批与产业分布和国家物流大通道相匹配的商品集散中心,支持传统商品市场改造,拓展电子商务、创新展示、仓储物流等综合服务,丰富经营业态,提升服务质量,建立集成、开放的平台经济生态。二是以数字化为动能,推动零售业创新提升。鼓励大型流通企业通过特许经营、数字赋能等方式,改造传统零售门店,提高进销存管理水平。
优化税收金融支持
《行动计划》明确,开展试点探索。开展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城市建设,整合中央财政服务业发展资金,支持完善城乡再生资源回收体系、生活必需品流通保供体系、农村商贸流通体系,培育现代流通骨干企业,推动城乡商贸流通融合发展,打造一批辐射带动力强的现代商贸流通节点城市。
“2024年到2026年,商务部、财政部将分三批开展全国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工作。”李佳路说,前期,在地方推荐基础上,按照优中选优原则,20个城市正式进入2024年试点名单。总的来看,第一批试点城市商贸流通节点效应明显、工作基础扎实。下一步,商务部将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指导有关地方和城市围绕国家和区域发展重大战略,按照试点实施方案,加快推动项目落地,高水平高质量推进试点城市建设。
此外,《行动计划》提出,优化税收金融支持。继续实施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减半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严格落实连锁企业依法登记政策,符合条件的商贸流通企业按规定申请总分机构增值税汇总纳税。积极开展产业链供应链金融服务,支持供应链中小微流通企业开展订单贷款、仓单质押贷款等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