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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办国办出台完善市场准入制度意见

加强金融行业准入监管 前瞻性部署新业态新领域市场准入体系

连润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新华社8月21日受权发布《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市场准入制度的意见》。《意见》包含完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模式、科学确定市场准入规则等十方面内容。《意见》提出,加强金融行业准入监管,前瞻性部署新业态新领域市场准入体系,加强内外资准入政策协同联动。

  关于完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意见》提出,由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地方性法规设定的市场准入管理措施,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规章依法设定的临时性市场准入管理措施,全部列入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严禁在清单之外违规设立准入许可、违规增设准入条件、自行制定市场准入性质的负面清单,或者在实施特许经营、指定经营、检测认证等过程中违规设置准入障碍。

  关于科学确定市场准入规则,《意见》提出,实施宽进严管,放开充分竞争领域准入,大幅减少对经营主体的准入限制。对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和涉及重大生产力布局、战略性资源开发、重大公共利益的领域,兼顾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依法实施准入管理。对经营自然垄断环节业务企业开展垄断性业务和竞争性业务的范围进行监管,防止有关企业利用垄断优势向上下游竞争性环节延伸或排除、限制上下游竞争性环节的市场竞争。加强金融行业准入监管。前瞻性部署新业态新领域市场准入体系,更好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

  在加强内外资准入政策协同联动方面,《意见》提出,在不减损现有经营主体准入机会的前提下,坚持国民待遇原则。对外资放开准入限制的,对内资同步放开;在不违反国际协定和承诺的前提下,对内资设定准入门槛的,对外资同步适用。鼓励海南自由贸易港、自由贸易试验区等有条件的地方探索更加安全、便利、高效的内外资准入协同模式。

  在优化新业态新领域市场准入环境方面,《意见》提出,聚焦深海、航天、航空、生命健康、新型能源、人工智能、自主可信计算、信息安全、智慧轨道交通、现代种业等新业态新领域,按照标准引领、场景开放、市场推动、产业聚集、体系升级的原则和路径,分领域制定优化市场环境实施方案,推动生产要素创新性配置,提高准入效率。用好先进技术应用推进中心和各类科技成果转化等创新平台,畅通产业体系、创新资源、资本要素、应用场景、制度政策等,因地制宜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

  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副理事长王一鸣表示,完善市场准入制度的核心是解决公平准入问题,要求经济管理部门按照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实行流程再造,工作重心从事前审批转向事中事后监管,这对提升政务信息共享和跨领域跨层级监管能力建设提出更高要求。

  国家发展改革委经济体制与管理研究所研究室主任王琛伟表示,不少新业态和新领域都涉及新质生产力的培育和发展,加快形成适应新领域新业态准入发展的新型监管模式,有助于打通束缚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堵点卡点,引导各类先进优质生产要素向新质生产力聚集流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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