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况旭:直播带货必须说清楚“谁在带货”“带谁的货” 这是营销的前提和底线
上海证券报
据中国网消息,国务院新闻办公室4月9日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下称《条例》)有关情况。市场监管总局执法稽查局局长况旭在吹风会上表示,直播带货创新了消费场景,丰富了消费供给,但由于“台前幕后”主体多,“人货场”链条长,“线上线下”管理难,消费者举证难,导致虚假营销、货不对板、退货困难等问题比较突出。近五年,直播电商市场规模增长10.5倍,同时,投诉举报的增幅高达47.1倍,明显高于传统电商,说明发展和规范还不平衡。
况旭表示,针对直播的特性和突出问题,《条例》作出了多方面的规范。其中,在强化信息披露方面,《条例》规定经营者通过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提供商品服务的,应当在其首页、视频画面、语音、商品目录等处以显著方式标明或者说明其真实名称和标记。由其他经营者实际提供商品服务的,还应当向消费者提供该经营者的名称、经营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直播带货必须说清楚“谁在带货”“带谁的货”,这也是营销的前提和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