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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科技成果+认股权”能够有效促进专利产业化

昝秀丽 中证金牛座

  证监会市场监管二司一级巡视员竺煜2月27日在国家知识产权局2月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科技成果+认股权”一方面能够给予专利持有人、企业和投资方更大的灵活性,解决专利等科技成果估值难、转让难的问题,有效促进专利产业化;另一方面能够一定程度上降低专利产业化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操作风险和其他风险。

  竺煜介绍,认股权是指科创企业或相关方按照协议约定授予外部机构在未来某一时期认购一定数量或一定金额的企业股权(或股份)的选择权,能够有效动员各方力量加大对于科创企业的支持力度。近些年来,一些银行业金融机构、地方金融组织、私募基金、产业园区、孵化器等主体,逐步探索出了“债权+认股权”“服务+认股权”等业务场景并落地了一批案例,有力支持了科创企业的发展。但实践中,认股权存在法律保障相对不足,缺乏权威机构提供确权、登记、托管、估值、转让、行权等专业化服务,导致推广难甚至出现法律风险等问题。

  竺煜表示,为破解认股权业务的痛点难点,拓宽科技型创新型中小微企业融资渠道,2022年以来,证监会先后批复同意在北京、上海、重庆等3家区域性股权市场开展认股权综合服务试点,稳妥推进认股权全周期服务体系建设,畅通“科技—产业—资本”良性循环。截至2023年底,3家区域性股权市场累计完成认股权登记近100笔,涉及融资金融近9亿元。从实践情况看,认股权主要适用以下业务场景:一是需要抵补后续风险。如资金方在向企业提供信贷资金、融资担保及租赁等金融服务过程中,可以通过认股权锁定企业成长溢价以抵补债权风险。二是有可能获得递延型收益。如产业园区、服务机构为企业提供服务所获取的当期收益有限,可以通过认股权换取企业股权,增厚收益。三是适用未来可能有价值、但目前无法准确估值定价的服务内容。

  竺煜介绍,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方案及《专利产业化促进中小企业成长计划实施方案》均提出支持以“科技成果+认股权”方式入股企业,是认股权在专利产业化领域开展的有益探索。因专利等科技成果在转化过程中存在无法准确估值或定价的难题,专利持有人可先与企业签订认股权协议,待专利等科技成果完成产品化验证、企业获得外部融资时,根据市场化估值和认股权协议约定获取相应股权,更加准确评估专利的产业化价值。“科技成果+认股权”一方面能够给予专利持有人、企业和投资方更大的灵活性,解决专利等科技成果估值难、转让难的问题,有效促进专利产业化;另一方面能够一定程度上降低专利产业化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操作风险和其他风险。目前,上述试点地区已有相应落地案例,有效提升了专利产业化效率,促进了科创企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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