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出台20条举措促民营经济发展壮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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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南京1月17日电(记者杨绍功)省重点研发计划民营企业参与组织实施的比例不低于60%,新增能耗支持民间投资项目比重不低于70%,政府性融资机构对民营企业的融资担保业务比重达到80%……近日,江苏省委、省政府发布《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若干措施》,提出20条具体举措,促民营经济提振信心、增强动力、做优做强。
据介绍,20条具体措施主要针对民营企业反映较为强烈的问题,进行了回应并提出路径举措:拓展民间投资领域、破除招标投标壁垒、强化金融助企惠企、支持企业转型提升、保障企业合法权益……一项项具体举措旨在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的外部环境,实打实地给予民营企业要素使用支持,切实支持民营企业开展重大技术创新,最大限度减少侦查办案对正常办公和合法生产经营的影响。
为优化提升政府服务效能,确保惠企措施落地落实,江苏省还将出台民间投资重大项目清单、免罚轻罚清单、政商交往正面清单和鼓励民间投资进入交通、市政、养老等重点领域细分行业的指引指南。“三张清单、一个指引”将建立省级年度民间投资重大项目库、建立健全经营主体容错纠错机制、明确党政干部和民营企业家交往规则、进一步细化民间资本进入相关领域的操作指引。
据了解,目前,江苏近六成的GDP、六成多的税收、近七成的全社会投资和企业研发投入、八成以上的新增就业岗位、九成以上的企业主体都来源于民营经济。2022年,全省民营经济增加值7.1万亿元、占比57.7%,对全省经济增长贡献率达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