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利好!北京降低首付款比例
欧阳剑环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欧阳剑环)12月14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优化本市普通住房标准和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的通知》。
《通知》提出,调整普通住房标准。自2024年1月1日起,北京市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普通住房,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是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含)以上;二是单套住房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含)以下;三是5环内住房成交价格在85000元/平方米(含)以下、5-6环住房成交价格在65000元/平方米(含)以下、6环外住房成交价格在45000元/平方米(含)以下。
《通知》明确,优化个人住房贷款政策。加大购房信贷支持力度,更好满足居民家庭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自《通知》印发之日起,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执行以下规定:一是降低首付款比例。对于贷款购买首套住房的居民家庭,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对于贷款购买二套住房的居民家庭,所购住房位于城六区(东城、西城、朝阳、海淀、丰台、石景山区)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所购住房位于城六区以外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二是个人住房贷款年限最长3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