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门发文 加快“以竹代塑”发展三年行动计划
中证网讯 (记者 刘丽靓)国家发展改革委11月2日消息,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四部门印发《加快“以竹代塑”发展三年行动计划》(下称《行动计划》)。《行动计划》指出,到2025年,“以竹代塑”产业体系初步建立,产品质量、产品种类、产业规模、综合效益进一步提升,重点产品市场占有率显著提高。与2022年相比,“以竹代塑”主要产品综合附加值提高20%以上,竹材综合利用率提高20个百分点。
《行动计划》明确了开展七大重点行动,即科技创新提升行动、产业生态培育行动、产销对接促进行动、重点场景替代行动、特色地区引领行动、社会宣传引导行动、国际交流合作行动。
科技创新提升行动方面,《行动计划》提出,组织“以竹代塑”相关科研攻关,指导培育相关全国重点实验室建设,突破一批关键共性技术及重大装备。强化优良种质资源选育和定向培育,培育适宜于不同“代塑”产品工业化生产的新品种。加强“以竹代塑”产品深度研发,补齐天然材料性能短板。加快研发先进制造装备,优化产品生产工艺流程,提高竹林采伐、运输、加工环节机械化水平。支持企业在核心技术攻关、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加大投入力度,丰富“以竹代塑”新技术、新产品。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产业生态培育行动方面,《行动计划》提出,支持主要竹产区培育家庭林场、合作经济组织等规模经营主体,组建专业化培育、经营、采伐技术服务队伍。鼓励主要竹产区因地制宜拓展“原料—加工—产品—营销”上中下游产业链,培育一批龙头企业,加速“以竹代塑”产品规模化集约化生产。鼓励发展竹产业循环经济,推行全竹利用产业模式,强化竹加工废弃物循环利用,加强竹材综合利用技术装备推广应用。
《行动计划》提出,将“以竹代塑”产品开发、生产与应用作为鼓励类项目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按规定统筹现有资金渠道,支持“以竹代塑”应用推广基地建设。地方可将符合条件的竹林培育,纳入中央财政造林和森林质量提升政策支持范围。完善金融服务机制,引导金融机构开发符合“以竹代塑”产业特色的金融产品。将“以竹代塑”产品纳入政府采购支持范围,加大政府采购力度。鼓励公共机构等积极采购相关“以竹代塑”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