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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鼓励外资机构参与中国资本市场

昝秀丽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高莉11月1日在2023金融街论坛年会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对整个资本市场高质量对外开放提出了明确的部署和要求。下一步,证监会将积极支持境外优质主体依法投资入股境内证券基金经营机构,鼓励外资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发挥专业化、特色化优势,积极参与中国资本市场,在实现自身发展的同时共同推动中国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

  高莉介绍,近年来,中国证监会积极稳妥推进资本市场双向开放,取得一系列进展和成效。

  首先,跨境投融资更加便利。不断完善企业境外上市监管制度,2023年3月实施境外上市监管新规,更好支持企业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健康发展。优化资本市场互联互通机制,将“沪伦通”机制境内拓展至深交所,境外拓展至瑞士和德国。放宽合格境外投资者准入条件和扩大投资范围。允许已获准进入中国银行间市场的境外机构投资者可直接投资沪深交易所债券市场。持续完善沪深港通机制,扩大交易标的范围、优化交易日历安排,外资参与A股便利性稳步提高。

  其次,证券基金期货行业开放大幅提升。近年来已取消境外投资者持有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股权比例限制,对外商投资证券公司业务范围实施国民待遇,允许外国银行在华分行申请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资格,进一步降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准入门槛、扩大投资范围。截至目前,已累计核准9家外商控股证券公司、9家外商独资基金管理公司、3家外国银行在华子行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资格。2020年9月合格境外投资者新规发布以来,累计新批合格境外投资者298家。为落实今年6月国务院对接国际高标准、推进制度型开放的相关部署,证监会进一步将设立在上海、海南等6个自贸区(港)的内外资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审批时限由6个月缩短至120天。

  再次,产品开放迈出坚实步伐。推动国际指数纳A比例不断提升。拓展境内外ETF互联互通,持续扩大期货期权特定品种开放,实现在华外资银行参与境内国债期货市场交易,支持香港推出首个A股指数期货。

  此外,跨境监管合作不断深化,不断加强开放条件下资本市场监管和风险防控能力建设。顺利完成2022年度中美审计监管合作。

  “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对整个资本市场高质量对外开放提出了明确的部署和要求。”高莉说,下一步,证监会将坚持市场化、法治化方向,继续坚定不移扩大资本市场对外开放,统筹开放与安全,推出更多务实性开放举措,积极支持境外优质主体依法投资入股境内证券基金经营机构,鼓励外资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发挥专业化、特色化优势,积极参与中国资本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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