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宁夏监管局:“四聚焦”做实做深转移支付监管
今年以来,宁夏监管局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健全现代预算制度,优化税制结构,完善财政转移支付体系”这一主线,全面落实全国财政工作会议和监管局工作会议精神,以“高实深广”工作思路为抓手,全力冲刺“提质增效巩固年”工作目标,聚焦“四项任务”做实做深转移支付监管,助推财政政策加力提效。
一、聚焦专项行动,从“强”上推动监管全面开展
开展财会监督专项行动和预算执行监督专项行动是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财会监督工作决策部署的具体行动,宁夏监管局坚决落实专项行动各项安排,在转移支付监管中深刻把握行动内在要求,着力强化财经纪律约束、保障积极财政政策加力提效。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会重要意义。组织全局认真学习刘昆部长在全国财会监督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参加财政部财会监督和预算执行监督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会,认真聆听部领导讲话,准确理解财政部国库司、监督评价局等相关司局对工作方案的解读,充分认识到开展专项行动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局主要负责同志提出要举全局之力坚决落实专项行动工作要求,通过抓实抓好此项工作全面加强转移支付监管工作,切实发挥好预算执行对国家重大战略任务的基础保障作用。
二是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开展专项行动。成立由局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专题研究部署行动开展,制定全局预算执行监督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建立由牵头负责、局内职能监管处室各负其责的协同推进工作机制,把聚焦预算执行阶段的监督作为工作重点。
三是主动作为,发挥好联合联动机制。积极主动加强与财政部预算司、国库司等相关业务司局的沟通联系,充分理解工作意图,保持同频共振。第一时间向宁夏财政厅了解地方组织开展预算执行监督专项行动的安排部署、主要做法、工作进展等情况。组织全局学习使用地方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为实施全面监管打好基础。
二、聚焦党建引领,从“先”上推动监管再上台阶
强化党建引领,充分发挥各处室支部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研究探讨并有效完善转移支付监管制度体系,优化内部监管运行机制,抓好工作载体,点面结合实施“全覆盖、全链条、全过程”监管,切实提高宁夏中央转移支付资金使用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
一是细化完善局党组统一领导下牵头处室+职能监管处室相互配合的监管机制,充分调动发挥监管资源合力。牵头处室以“四严”支部工作法为抓手,精心打造“履职监管火眼金睛、服务发展勇当先锋”支部党建品牌,全面抓好转移支付监管工作,推动各项工作做深做实取得积极成效。
二是提质增效,完善转移支付监管制度体系。组织局内各职能监管处室党员研究讨论完善监管运行机制,充分了解转移支付监管制度运行以来的情况和存在的困难,适时开展制度运行评估工作,并向宁夏财政厅发文明确提出监管工作要求。
三是第一时间组织学习研讨,及时掌握监管政策和口径,持续跟进了解监控模块中的数据筛选规则及运行逻辑,学习掌握监控模块的操作方法。规范有序开展直达资金监控,制作直达资金监控月报模板、底稿模板、问题线索表模板等。
三、聚焦地方主责,从“严”上推动监管压实责任
宁夏监管局坚持目标+问题导向,立足宏观+中观+微观视角,通过日常审核、专项核查、检查调研等手段,实施转移支付资金常态化监控,推动地方落实主责加强项目资金管理。
一是采用“线上及时预警+线下精准核实”方式,充分利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对转移支付资金实施常态化的监控,依托系统等线上途径获取相关资金数据信息,对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环节存在的疑点,及时深入现场核实,通过政策宣讲、纠偏规范等,加强地方财政部门和项目单位转移支付资金管理。
二是压实地方主责,用好问题线索移交机制,在直达资金监管中将发现的疑点线索定期移交宁夏财政厅,督促地方财政严格转移支付资金管理,规范分配使用。
三是紧盯立行立改,狠抓整改落实,对核实和移交确认的问题,及时复核相关单位整改情况,确保监管工作取得实效。
四、聚焦调查研究,从“深”上推动监管取得实效
宁夏监管局深刻认识到加强调查研究是坚持问题导向、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履行财政监管职责、发挥监管职能作用的必需措施,是做深做实监管、提升监管成效的必要手段,在转移支付监管中注重深入调查研究,切实发挥好“探头”“哨兵”“参谋”作用。
一是多措并举开展核查调研。充分发挥监管局贴近基层的优势,采取线上疑点排查、资料审核、座谈访谈、现场勘察等多种方式,实地赴相关地区和部门进行调研,及时进行纠偏,要求调研发现的问题改在当下、改在现场,加强监管的影响力和震慑作用。
二是在调研中强化服务。结合调研中反映出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问题,加强政策宣传、经验交流和案例通报,进一步强化基层单位管好用好财政资金意识,提高“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理念,提升财政资金效益发挥。
三是坚持深耕细作,强化信息意识。通过调研了解情况深入挖掘财政管理中的重点,加强重点工作分析与解读,着力提升工作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