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工作推进会:支持民营企业上市和再融资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张琼斯)8月30日,在金融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工作推进会上,中国人民银行金融市场司副司长马贱阳在会上透露,中国人民银行抓紧研究制定金融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政策举措,已经形成金融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文件初稿,将在进一步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后印发。
据悉,征求意见稿主要从加大金融资源要素投入、发挥多层次资本市场作用、便利跨境融资、强化政策激励和融资配套等方面,对金融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提出了若干针对性政策举措。文件明确了一个目标,就是持续提高民营企业贷款占比,努力做到金融对民营企业的支持与民营企业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相适应。
文件要求,金融机构制定民营企业年度服务目标,加大对民营企业支持服务方面在绩效考核中的权重,强化科技赋能,扩大信用贷款规模,加大对民营企业的支持力度。
用好国际国内两种资源。一方面支持“引进来”,完善跨境投资和资本项目便利化政策,扩大高新技术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跨境融资和外资企业境内再投资相关试点;另一方面助力“走出去”,支持民营企业开展跨国公司本外币资金池试点,鼓励金融机构开展跨境人民币首贷户拓展行动,为优质民营企业提供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服务。
畅通股、债、贷三种融资渠道。在贷款方面,实施好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引导金融机构加强对接走访,推进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持续加大对民营企业的信贷投放,在债券方面推动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工具扩容、增量、提效,扩大民营企业债券融资规模,鼓励和引导机构投资者尤其是银行,加大对民营企业债券的配置。在股权方面,支持民营企业上市和再融资,推动区域性股权市场,突出私募股权市场定位,积极发挥地方政府专项引导基金作用,完善投资退出机制。
发挥政、银、企和工商联四方合力。发挥好工商联桥梁纽带作用,深化合作对接,及时向金融机构推送有市场有效益、信用好的优质民营企业名单,建立健全金融管理部门、金融机构与工商联系统的常态化沟通协作机制,强化正向引导、信息共享、激励相容等政策配套,及时高效满足民营企业融资、融智等各类金融需求。
下一步,中国人民银行将根据本次会议有关精神,进一步修改完善文件,抓紧会同相关部门印发实施,并抓好文件的宣传解释和贯彻落实,加强跟踪督导,确保各项政策举措及时落地见效。
全国政协副主席、全国工商联主席高云龙,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潘功胜,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张青松,金融监管总局副局长周亮,中国证监会副主席王建军,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局、金融监管总局、全国工商联有关部门及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负责人,全国工商联直属商会负责人、部分民营企业和金融机构代表参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