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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三箭齐发”提振资本市场信心

昝秀丽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阶段性收紧IPO节奏 规范股份减持行为 调降融资保证金比例

  在财税部门宣布减半征收证券交易印花税的同时,8月27日晚,证监会围绕合理把握融资节奏、规范股份减持行为、调降融资保证金比例公布了一系列“硬核”举措,综合施策,协同发力,进一步表明“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的坚决态度。

  专家认为,前期证监会提出的一揽子政策安排将加快出台、加紧落地,后续还会看到更多积极举措推出,形成有力活跃市场、提振信心的“连环招”“组合拳”。

  优化IPO、再融资监管安排

  实现资本市场可持续发展,需充分考虑投融资两端的动态积极平衡。没有二级市场的稳健运行,一级市场融资功能就难以有效发挥。证监会表示,充分考虑当前市场形势,完善一二级市场逆周期调节机制,围绕合理把握IPO、再融资节奏,作出六项安排。

  具体来看,证监会明确,根据近期市场情况,阶段性收紧IPO节奏,促进投融资两端的动态平衡。对于金融行业上市公司或者其他行业大市值上市公司的大额再融资,实施预沟通机制,关注融资必要性和发行时机。对于存在破发、破净、经营业绩持续亏损、财务性投资比例偏高等情形的上市公司再融资,适当限制其融资间隔、融资规模。引导上市公司合理确定再融资规模,严格执行融资间隔期要求。审核中将对前次募集资金是否基本使用完毕,前次募集资金项目是否达到预期效益等予以重点关注。严格要求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应当投向主营业务,严限多元化投资。证监会同时表示,房地产上市公司再融资不受破发、破净和亏损限制。

  在业内人士看来,上述举措呼应了证监会有关负责人8月18日作出的相关表态。彼时,该负责人表示,证监会始终坚持科学合理保持IPO、再融资常态化,同时充分考虑二级市场承受能力,加强一二级市场的逆周期调节,更好地促进一二级市场协调平衡发展。

  系列举措规范股份减持

  近期,市场对上市公司大股东减持行为较为关注。充分考虑市场关切,证监会就进一步规范相关方减持行为,作出系列要求。

  证监会表示,上市公司存在破发、破净情形,或者最近三年未进行现金分红、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30%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通过二级市场减持本公司股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比照上述要求执行;上市公司披露为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第一大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比照上述要求执行。

  同时,从严控制其他上市公司股东减持总量,引导其根据市场形势合理安排减持节奏;鼓励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股东承诺不减持股份或者延长股份锁定期。

  证监会还透露,正抓紧修改《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提升规则效力层级,细化相关责任条款,加大对违规减持行为的打击力度。

  中国证券报记者注意到,证监会有关负责人8月18日答记者问时已介绍,“下一步,证监会将持续做好减持监管工作。”该负责人表示,大股东、董监高是上市公司的“关键少数”,在公司经营发展、治理运行中负有专门义务和特殊责任,应当切实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

  适度放宽融资保证金比例

  近年来,融资融券业务稳健运行,投资者理性交易和风险防控意识明显增强。证监会介绍,为促进融资融券业务功能发挥,更好满足投资者合理交易需求,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上交所、深交所、北交所已发布通知,将投资者融资买入证券时的融资保证金最低比例由100%降低至80%。此调整将自2023年9月8日收市后实施。

  截至2023年8月24日,场内融资融券余额15678亿元,保证金比例维持较高水平,业务整体风险可控。证监会表示,在杠杆风险总体可控的基础上,适度放宽融资保证金比例,有利于促进融资融券业务功能发挥,盘活存量资金。

  证监会强调,此次调整同时适用于新开仓合约及存量合约,投资者不必了结存量合约即可适用新的保证金比例。证券公司可综合评估不同客户征信及履约情况等,合理确定客户的融资保证金比例。

  国泰君安研究所金融组组长、非银金融首席分析师刘欣琦认为,调降融资保证金比例,有利于促进融资融券业务功能发挥,更有利于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特别是此次调降同样适用于存量融资交易,将更大范围惠及投资者。

  “此项政策是落实证监会近期发布的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的一揽子政策安排的举措之一。这表明一揽子政策已进入集中落地实施阶段,后续市场还会看到更多积极举措。”刘欣琦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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