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部门详解“吸引外资24条” 进一步放宽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限制 加大对金融、生物医药、先进制造业等领域的外商投资引导力度
国务院日前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环境加大吸引外商投资力度的意见》(下称《意见》),提出6方面24条政策措施,为外国投资者营造更加优化的投资环境,提振外商投资信心。在8月14日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商务部、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介绍了上述政策的内容及下一步动向。
政策层面有望加大对金融、教育、生物医疗、先进制造业等领域的外商投资引导力度。商务部透露,下一步将进一步放宽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限制;支持先进制造等领域外商投资企业与职业院校、职业培训机构开展职业教育和培训。
外商投资的引导力度将加大
今年的全球外国直接投资面临着下行压力,我国吸引外资的形势复杂严峻。商务部部长助理陈春江在吹风会上表示,将加大外商投资引导力度。
具体措施层面,商务部将支持各地区在法定权限范围内对符合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规定的外商投资企业实施配套奖励措施,支持外商投资企业在我国创新研发全球领先产品等。
多部门还提出不同领域的引资政策。工业和信息化部规划司负责人姚珺表示,将引导外资投向先进制造、节能环保等领域,投向我国中西部和东北地区,进一步提升吸引外资质量,优化外资布局。
商务部部长助理陈春江表示,商务部将修订《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管理办法》,进一步放宽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限制。建立健全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外汇管理便利化制度,支持以所募的境外人民币直接开展境内相关投资等。
《意见》明确,加快生物医药领域外商投资项目落地投产,鼓励外商投资企业依法在境内开展境外已上市细胞和基因治疗药品临床试验,优化已上市境外生产药品转移至境内生产的药品上市注册申请的申报程序。
多角度保障外资企业国民待遇
我国目前执行的是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坚持内外资企业一视同仁、平等对待,积极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市场监管总局信用监督管理司负责人刘琳说。
对于市场关注的外企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政策,财政部经济建设司司长符金陵介绍,将采取进一步的系列举措,包括积极推进政府采购法修订以及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协调统一;明确政府采购领域“中国境内生产”的具体标准,着力保障内外资企业在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开展专项检查,保障经营主体公平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依法纠正和查处对外商投资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等违法违规行为。
优化营商环境会有新举措
上半年我国实际使用外资金额同比小幅下降,整体规模保持基本稳定。陈春江表示,下半年,商务部将加强吸引外资方面的政策支持。
商务部建立了外资企业圆桌会议制度、重点外资项目工作专班、外商投资投诉工作机制等多种渠道,收集并推动解决外资企业的问题诉求。
符金陵称,财政部会持续引进国际一流标准和先进经验,做好世界银行《营商环境成熟度报告》参评准备工作,为国内推进相关领域改革,加快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提供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