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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制造业为重点 广东:多举措扩大外资流入

万宇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8月3日,广东省发展改革委网站发布《关于以制造业为重点促进外资扩增量稳存量提质量的若干措施》,通过持续优化投资环境、加强投资服务、引导投资方向三大方面措施,进一步扩大外资流入,稳定外商投资规模,提高利用外资质量,更好发挥外资在广东省以制造业当家推动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加强金融支持

  《若干措施》显示,广东将深入实施新版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加快推进制造业领域开放举措落地见效。落实基于内地与港澳台之间签订的经济合作协定,推动进一步扩大对港澳台投资领域开放。符合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可办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

  广东拟加快推动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放宽市场准入,支持推进广州南沙开展市场准入和监管体制机制改革试点,推动在电信、金融、科研和技术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领域实现更大力度的开放。推动广东自贸试验区开展全国首批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试点工作,推动制定自贸试验区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

  高标准落实准入后国民待遇。全面贯彻落实《外商投资法》及其实施条例,落实《广东省外商投资权益保护条例》,推动清理取消在要素获取、资质许可、经营运行、知识产权保护、标准制定、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方面的内外资不一致管理措施,确保支持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同等适用于外资企业。

  广东还将加强对外商投资企业的金融支持。按照市场化原则为符合条件的外商投资企业提供优质金融服务和融资支持,深化自由贸易(FT)账户、本外币合一银行结算账户体系试点,支持符合条件的外商投资企业参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跨境投资。及时依法与各政策性银行、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等金融机构共享制造业外商投资企业和项目信息,定期举办“银企对接”活动,积极为外商投资企业提供政银合作信贷产品,加大对制造业融资力度。

  引导投资方向

  《若干措施》提出,要引导投资方向,提升外商投资质量,具体包括优化外商投资结构、支持外商投资先进制造业、支持外商投资研发创新、加快外商投资绿色低碳升级等。

  广东将实施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及配套政策,引导外商投资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节能环保等领域,对目录范围内的外商投资项目(含增资项目),在投资总额内进口的自用设备以及按合同随前述设备进口的技术和配套件、备件,按规定予以免征关税。鼓励外资充分发挥资本和技术优势,聚焦集成电路、生物医药、新能源、新型储能、高端基础零部件、先进材料、人工智能、商业航天、智慧养老等新赛道产业和未来产业加大投资。

  全面落实省重大先进制造业项目投资奖励、先进制造业普惠性投资奖励,支持各地市引进包括外资项目在内的先进制造业项目。鼓励外资研发中心围绕前沿领域、国家及广东重大战略需求开展基础研究,支持外资研发中心设立开放式新平台,促进产学研协同创新。为研发数据、物资等依法顺畅跨境流动,知识产权转让与技术进出口,海外高端人才的引进聘用等创造良好条件。支持外商投资企业承担国家、省、市科技计划项目。落实国家科技创新税收政策,外商投资企业发生符合条件的研发费用支出可享受税前加计扣除,采购设备按照规定享受免退税优惠政策。

  此外,广东还将出台支持绿色低碳产业发展政策措施,鼓励外商投资新能源、绿色低碳关键技术创新和示范应用等领域;支持外商投资企业平等参与绿色低碳领域相关标准制修订;鼓励外商投资企业主动开展生产经营产品全生命周期的碳足迹评价,积极申领广东碳标签;鼓励广东碳市场控排企业之外的外商投资企业作为机构投资者积极参与广东碳交易;支持外商投资开发绿色技术、设计绿色产品、建设绿色工厂,打造绿色供应链,创建绿色设计示范企业,做能效、水效等方面的“领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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