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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交所做市特别规定公开征求意见

优化做市商制度安排

昝秀丽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证监会7月28日就《证券公司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做市交易业务特别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北交所做市特别规定》)公开征求意见,涵盖北交所股票做市准入条件、规则衔接安排、监督管理等内容。针对专门申请北交所做市商资格的证券公司,拟在科创板做市商条件的基础上适当降低有关资本实力和分类评价的要求。

  专家指出,在现行制度安排基础上,适当降低做市商资格准入条件等,有望更好发挥证券公司作用,活跃北交所市场。有关制度的健全也将助力北交所打造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主阵地,更好支持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服务国家发展战略。

  适当降低资格准入条件

  《北交所做市特别规定》共八条,主要涉及北交所股票做市准入条件、规则衔接安排、监督管理三方面内容。

  在资格准入方面,《北交所做市特别规定》拟规定,对专门申请北交所做市商资格的证券公司,在科创板做市商条件的基础上适当调整有关资本实力和分类评价要求,净资本由100亿元调整至50亿元,连续三年分类评级为A调整至近三年中有一年为A且近一年为BB及以上。同时,新增更加符合北交所特点的两项指标,即在北交所保荐上市公司家数排名前20或最近一年新三板做市成交金额排名前20,其他条件保持不变。

  规则衔接方面,为做好与《证券公司科创板股票做市交易业务试点规定》(以下简称《科创板做市规定》)之间的衔接,《北交所做市特别规定》明确:除准入条件外,关于证券公司准入程序、义务履行、做市商券源、风险管理、异常交易监控等其他规定,参照《科创板做市规定》执行;依据《科创板做市规定》取得上市证券做市交易业务资格的,仍可在北交所按照规定开展证券做市交易业务。

  监管执法方面,《北交所做市特别规定》拟明确,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证券公司北交所股票做市业务实施监督管理,进行现场或非现场检查,并对有关违法违规行为采取监管措施和行政处罚。同时,授权北交所制定业务规则,规定做市商权利义务,并实施自律管理。

  据悉,此前发布的《科创板做市规定》为证券公司申请上市证券做市交易业务资格并在北交所做市提供了制度依据。“适当降低做市商资格准入条件,可让更多机构加入做市队伍,更好地服务北交所企业以及投资者。”一位机构人士告诉中国证券报记者。

  提高市场流动性

  记者了解到,北交所今年2月正式引入做市交易机制以来,做市商依规履行做市报价义务,技术系统运行稳定,对做市股票的流动性改善和交易质量提升发挥了积极作用。

  为进一步发挥做市交易机制作用,证监会立足于北交所特点和发展需要,起草了《北交所做市特别规定》,优化现有做市商制度安排,适度调整完善专门从事北交所股票做市的证券公司准入条件。

  业界认为,在现行制度安排基础上,适度降低专门从事北交所股票做市的证券公司准入条件,有望更好发挥证券公司作用,活跃北交所市场,提高市场流动性,提振投资者信心。

  南开大学金融发展研究院院长田利辉认为,《北交所做市特别规定》出台实施后,在活跃资本市场、助力北交所打造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主阵地的同时,也将更好支持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更好服务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服务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

  在业内人士看来,优化北交所现有做市商制度安排,也是强化投资端建设,提升市场活跃度的重要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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