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拟规定在六个月过渡期结束之后 手机生产企业新申请进网许可的5G手机需支持5G消息
杨洁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杨洁)7月19日,工信部公开征求对《关于加强端网协同助力5G消息规模发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意见,以促进5G消息创新发展和规模应用,丰富5G应用场景和服务供给。
通知指出,要推动增量终端支持5G消息。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六个月为过渡期,手机生产企业按照5G消息相关行业标准及进网检测规范,完成计划上市的5G手机系统设计和功能升级。在过渡期结束之后,手机生产企业新申请进网许可的5G手机需支持5G消息,并随附提供相关进网检测报告。
另一方面,引导存量终端升级。通知提出,对于在过渡期结束之前已申请进网的5G手机型号产品,鼓励有条件的手机生产企业通过产品系统升级等方式实现5G消息功能支持。
通知还提到,手机生产企业应设置5G消息功能开关,规范5G消息的界面显示,显著区分5G消息与普通短(彩)信息等其他类型信息。不得擅自改变5G消息显示内容和形式,不得混淆信息发布主体和传输渠道。加强对于移动应用程序调用5G消息的权限管理,防范因相关违规调用所引发的电信网络诈骗等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