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延长金融支持房地产有关政策期限
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7月10日发布通知称,《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当前金融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工作的通知》有关政策有适用期限的,将适用期限统一延长至2024年12月31日。
专家认为,相关政策适用期限延长后将缓解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金压力。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后期更多支持政策有望出台。
加大保交楼金融支持
2022年11月11日,中国人民银行、原银保监会联合出台《关于做好当前金融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工作的通知》,从保持房地产融资平稳有序、积极做好保交楼金融服务、配合做好受困房企风险处置、加大住房租赁金融支持等方面,明确了16条支持政策,其中两条政策规定了适用期限。
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通知》发布实施后,对保持房地产融资合理适度、推动化解房地产企业风险发挥了积极作用,取得了良好的政策效果。综合考虑当前房地产市场形势,为引导金融机构继续对房地产企业存量融资展期,加大保交楼金融支持,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决定,延长有关政策适用期限。
上述负责人表示,政策延期涉及两项内容。一是对于房地产企业开发贷款、信托贷款等存量融资,在保证债权安全的前提下,鼓励金融机构与房地产企业基于商业性原则自主协商,积极通过存量贷款展期、调整还款安排等方式予以支持,促进项目完工交付。2024年12月31日前到期的,可以允许超出原规定多展期1年,可不调整贷款分类,报送征信系统的贷款分类与之保持一致。
二是对于商业银行按照《通知》要求,2024年12月31日前向专项借款支持项目发放的配套融资,在贷款期限内不下调风险分类;对债务新老划断后的承贷主体按照合格借款主体管理。对于新发放的配套融资形成不良的,相关机构和人员已尽职的,可予免责。
该负责人强调,除上述两条政策外,其他不涉及适用期限的政策长期有效。各金融机构应按照文件要求切实抓好落实,因城施策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保持房地产融资合理适度,加大保交楼金融支持,推动行业风险市场化出清,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优化房地产金融政策
接近监管部门的人士表示,延长有关政策期限将缓解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金压力,减少金融机构对房企贷款的风险担忧,进一步改善金融机构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政策环境。
招联首席研究员董希淼认为,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对《通知》中有具体期限的两项政策进行延期,在一定程度上将打消金融机构顾虑,进一步改变金融机构不敢贷、不愿贷等情况,鼓励金融机构向专项借款支持项目发放配套融资,进一步改善房地产企业融资,稳定市场信心和预期,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更好地助力宏观经济持续恢复。
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专家认为,后续更多支持政策有望加快出台。仲量联行大中华区首席经济学家及研究部总监庞溟表示,目前,房地产市场供给端复苏节奏和力度仍滞后于销售端,新开工面积和施工面积增速回落、待售面积同比已多月持续上升、房地产下游相关的消费链条也仍处于复苏初期,房地产企业更多重视盘活存量、谨慎对待追加增量,需要政策持续支持呵护。
庞溟认为,下阶段,应继续落实改善优质房企资产负债表计划,继续带动房地产行业的现金流状况、投资活动、并购重组回到正常发展轨道,引导金融机构提供正常的金融支持,平稳、有序地加快房地产企业风险市场化出清。
“下一步,应进一步优化房地产金融政策。”董希淼建议,延长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政策的过渡期。通过“三支箭”、政策性银行专项借款等措施,加大对优质房地产企业流动性支持,继续加大对保交楼项目专项支持。支持开发贷款、信托贷款等存量融资合理展期。因地制宜、因城施策加快调整优化住房信贷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