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金融法治协同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与上海银保监局签署合作备忘录
中证网讯(记者 黄一灵)近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与上海银保监局举行《加强金融司法与金融监管有效协同 共同营造上海国际金融中心一流法治营商环境合作备忘录》(以下简称《合作备忘录》)签约活动。
《合作备忘录》共十条,内容主要包括双方共建风险化解、法治优化、高效执行、纠纷化解、信息互通、咨询会商、法治调研、人才培养、党建联动及协同保障等十项工作机制。根据《合作备忘录》,双方将建立上海银行业保险业司法建议联合通报常态化机制,推动“智慧法院”与监管科技建设,在诉讼文书电子送达、小额诉讼快速裁处等方面加强合作,共同提升银行保险机构依法经营水平。
通过数字改革赋能是双方共同关心并努力的方向,今后双方将推动司法与监管大数据信息共享互通机制建设,加强金融监管与金融司法信息联通,探索建立金融违法问题线索移送机制,强化风险预警,加强风险处置协同,共同维护金融安全。
在强化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方面,双方将进一步深化诉调对接合作,深入开展金融纠纷全流程在线调解,发挥好“专业调解+司法确认”功能,有效提升金融业纠纷多元化解质效。
同时,双方将在咨询会商和法治调研方面加强合作,就金融法律问题建立会商研讨机制,与相关法律院校等法治共同体加强法治联动,积极开展金融监管规则和金融司法前沿问题研究,共同破解金融法治疑难问题。双方将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在人才培养和党建联动方面开展合作,强化培训资源共享和党建联动,协力开展金融审判和金融监管专家型、复合型人才培养。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贾宇指出,金融司法与金融监管都是国家金融治理体系中的重要一环,在维护金融市场秩序、保障国家金融安全、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方面承担着重要的职责使命。要从提高政治站位、发挥审判职能作用、聚焦数字改革赋能三个方面进一步推动金融司法与金融监管协作配合。
上海银保监局党委书记、局长王俊寿指出,加强金融司法与金融监管互动协同是全面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务实之策,是持续推动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关键之举。要以数据共享为纽带,加强金融监管与金融司法的“互联互通”,以数字化转型赋能金融监管,加强智慧法院与金融监管科技建设的经验共享,带动金融治理效能提升;要以营造上海国际金融中心一流法治营商环境为目标,不断提升金融监管执法质效,有效发挥金融司法审判职能。
下一步,双方将共同推动《合作备忘录》各项机制落地见效,定期召开工作联席会议,通报各自工作情况、商议相互关切问题,合力营造上海国际金融中心一流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