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周学东:应大力发展买方投顾制度
中证网讯(记者 赵白执南)如何看待“产品赚钱投资者不赚钱”这一问题?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巡视员周学东7月8日在2023青岛·中国财富论坛上表示,应大力发展买方投资顾问制度。
周学东认为,投资者之所以要向金融机构寻求财富管理服务,并为之付费,有两个基本前提:一是相信金融机构能为其服务,二是相信金融机构的专业水平。
“但是,目前我们财富管理领域一个很大的缺失在于买方投资顾问制度未发展起来。”周学东指出,金融机构既是资管产品的提供者,又同时作为资管产品的销售机构,在向客户提供财富管理服务时,过度关注产品销售,甚至存在内在的角色冲突和潜在的道德风险。“因为,本质上,销售机构并不代表投资者利益,理论上更倾向于与产品提供方合作,向投资者‘兜售’产品。其收益来自于代理、销售费用,与投资者是否赚钱无关。”
为此,周学东强调,需要大力发展的财富管理,是以投资者利益为先的、买方性质的财富管理业态,即买方投顾。一是对于持牌资管机构,无论是以销售自身发行的资管产品的、纯粹的资产管理机构,如理财子公司、公募基金,还是既销售自身发行的资管产品,也可代销其他机构的产品的商业银行、基金销售公司、证券公司等,必须要建立严格的“防火墙”机制,以防止利益冲突和潜在的道德风险。二是应当探索发展独立的买方投顾机构,即本身既无产品创设、也无产品销售业务、纯粹做资产配置投资规划咨询的专业机构。
周学东介绍,从近年来青岛试验区科创金融活动实践看,以各类创业投资基金为代表的直接股权融资,在科技型企业创新创业的早期阶段,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同时,为了吸引社会资本特别是居民财富通过股权投资方式进入国家重点产业、重点项目,政府性基金包括产业引导基金和产业投资基金的介入,也十分重要。
“为了更好地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科创活动,在以上激励机制的基础上,可鼓励财政性基金、产业引导基金等政府性资金在参与创投基金的过程中,以实缴额为限,尽可能多地超出资比例承担风险和亏损,尽可能多地让利于创投基金及投资者,同时做好机制设计,防范利益输送和道德风险。”周学东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