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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支持住房租赁市场“17条”公开征求意见 建立健全住房租赁金融支持体系

彭扬 欧阳剑环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人民银行2月24日消息,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起草了《关于金融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业内人士表示,《意见》提出的系列举措,将有利于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加强住房租赁信贷产品和服务模式创新

  《意见》围绕住房租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方向,以商业可持续为基本前提,重点支持自持物业的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发展,为租赁住房的投资、开发、运营和管理提供多元化、多层次、全周期的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体系,共17条。

  光大银行金融市场部宏观研究员周茂华表示,引导金融加大租赁住房市场发展,有助于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满足市场多元化住房需求。同时,有助于盘活存量住房市场,促进房地产长期平稳健康发展。

  《意见》拟明确,支持住房租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重点支持自持物业的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发展;建立健全住房租赁金融支持体系。

  具体而言,在加强住房租赁信贷产品和服务模式创新方面,《意见》提出,支持商业银行向房地产开发企业、工业园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企事业单位等各类主体新建、改建长期租赁住房发放开发建设贷款。租赁住房建设的项目资本金比例应不低于开发项目总投资的20%,贷款期限一般3年,最长不超过5年。商业银行应根据各类主体的现金流及房地产开发风险特点,建立完善的开发建设贷款审批机制和风险管理机制,提高贷款审批效率和管理水平。

  拓宽住房租赁企业债券融资渠道

  拓宽住房租赁市场多元化投融资渠道是当前房地产市场的重点工作之一。《意见》提出,支持商业银行发行用于住房租赁的金融债券,拓宽住房租赁企业债券融资渠道,创新住房租赁担保债券(CoverBond),稳步发展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引导各类社会资金有序投资住房租赁领域。

  《意见》提出,稳步推进REITs试点工作,在把控风险前提下,募集资金用于住房租赁企业持有并经营长期租赁住房。支持REITs份额交易流通,促进长期稳定经营,防范短期炒作。优先支持雄安新区、海南自由贸易港、深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等国家政策重点支持区域以及人口净流入的大城市开展REITs试点,为利用各类建设用地(含集体建设用地、企事业单位自有空闲土地等)依法依规建设和持有运营长期租赁住房的企业提供资金支持。

  《意见》强调,加强和完善住房租赁金融管理。严格住房租赁金融业务边界,严禁以支持住房租赁的名义为非租赁住房融资。加强信贷资金管理,规范直接融资产品创新,建立住房租赁金融监测评估体系,防范住房租赁金融风险。

  市场人士指出,各地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供给建设与运营进度应适度加速,熨平住房结构性差异与局部紧平衡,以及稳定宏观经济增长。未来信贷资金投放也应对此有所倾斜,提升金融服务水平,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经济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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