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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部门:单个煤矿安全改造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占比上限为25%

刘丽靓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刘丽靓)国家发改委2月9日消息,近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会同应急部、国家矿山安监局对原《煤矿安全改造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联合印发了《煤矿安全改造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办法》指出,单个煤矿安全改造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占比上限为25%,投资补助额度不超过3000万元。

  《办法》指出,本次修订工作,主要根据煤矿安全生产和煤炭供应保障形势需要,优化调整专项资金重点投向和安排方式,严格事中事后监管要求,进一步提升中央预算内投资效益。为更好落实资金重点投向,将资金安排方式由切块下达改为打捆下达,资金安排与煤炭增产保供等政策落实情况挂钩,体现奖励先进、约束落后的政策导向。

  《办法》指出,优化资金重点投向。专项资金在继续支持煤矿重大灾害治理的同时,鼓励引导煤矿加快智能化发展、加大煤矿瓦斯综合利用、推广煤炭绿色开发、支持煤矿内的存煤设施改造,提升煤矿本质安全水平,促进煤炭安全增产保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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