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风险评估程序执行不到位等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被责令改正
昝秀丽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昝秀丽)深圳证监局2月3日发布关于对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林丹妮、周铁华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深圳证监局对上述当事人执行的深圳市经纬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经纬智能或公司)2020年年报审计执业项目进行了检查。检查发现,当事人存在初步业务活动执行不到位、风险评估程序执行不到位、控制测试执行不到位、未对实质性程序中发现的异常情况保持职业怀疑、截止性测试执行不到位等问题。
深圳证监局认定,当事人的上述行为不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有关要求,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七十六条和《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和《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深圳证监局决定对该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林丹妮、周铁华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
“你们应严格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质量控制制度,提高审计执业质量。你们应当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深圳证监局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