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修订深港通业务实施办法 明确深港通股票标的具体选择标准
黄灵灵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黄灵灵)1月19日,深交所发布通知称,拟对《深圳证券交易所深港通业务实施办法》进行修订,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明确深港通股票标的的具体选择标准,进一步优化标的调整机制安排。
对于修订背景,深交所表示,12月19日,中国证监会与香港证监会发布联合公告,原则同意两地交易所进一步扩大互联互通股票标的范围。按照联合公告的相关安排,深交所拟对《实施办法》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实施办法》修订合计新增4条,修订28条。
在深股通股票调入标准及机制方面,《实施办法》将深股通股票基准指数调整为深证综合指数,同时设置指数成份股符合日均市值50亿元以上、日均成交金额3000万元以上和全天停牌交易日天数占总交易日天数的比例低于50%等调入条件。
在深股通股票调出标准和机制方面,明确深股通股票(非A+H股)存在日均市值低于40亿元,或者日均成交金额低于2000万元,或者全天停牌交易日天数占总交易日天数 的比例达到或超过50%等情形的,将在半年度定期调整时调出深股通股票。
《实施办法》调整港股通股票调出标准,明确属于恒生综合小型股指数成份股且不属于A+H股的港股通股票,调整考察日前十二个月港股平均月末市值低于40亿港元的,调出港股通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