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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未按协议约定使用基金财产等 苏州紫辉乾麟资管公司被责令改正

昝秀丽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昝秀丽)江苏证监局网站1月4日更新披露关于对苏州紫辉乾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

  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证监会令第105号,简称《暂行办法》),江苏证监局对公司私募基金业务进行了现场检查。

  经查,公司未按规定向投资者披露苏州紫辉睿网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苏州紫辉天马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简称紫辉天马)两只基金产品的信息,不符合《私募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的规定,违反了《暂行办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公司还存在未按协议约定使用紫辉天马基金财产情况,违反了《暂行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

  根据《暂行办法》第三十三条有关规定,江苏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公司应高度重视,充分吸取教训,加强合规管理,并于收到该决定书30日内向江苏证监局提交书面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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