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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优化创新药、改良型新药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支持政策

倪铭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倪铭)据上海市政府网站11月21日消息,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上海市加快打造全球生物医药研发经济和产业化高地的若干政策措施》。其中提到,优化创新药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支持政策。放宽产品注册和生产必须同时在上海市的支持条件限制,对由上海市注册申请人获得药品注册证书,委托外省市企业(包括关联公司)生产实现产出的1类创新药,按照程序对符合条件的给予不超过研发投入的30%、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资金支持;每个单位每年累计支持额度不超过7500万元。

  优化改良型新药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支持政策。放宽产品注册和生产必须同时在上海市的支持条件限制,对具有较高技术含量、安全性有效性具有明显优势,由上海市注册申请人获得药品注册证书,委托外省市企业(包括关联公司)生产实现产出的改良型新药,按照程序对符合条件的给予不超过研发投入的15%、最高不超过750万元资金支持;每个单位每年累计支持额度不超过1500万元。

  优化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支持政策。放宽产品注册和生产必须同时在上海市的支持条件限制,对进入国家和上海市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查程序,由上海市注册申请人首次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委托外省市企业(包括关联公司)生产实现产出的医疗器械产品,按照程序对符合条件的给予不超过研发投入的30%、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资金支持;每个单位每年累计支持额度不超过12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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