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推进债券市场中介机构监管的制度化、规范化、透明化
中证网讯(记者 昝秀丽)证监会11月18日消息,证监会就《关于注册制下提高中介机构公司债券业务执业质量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公开征求意见。
《指导意见》着眼于推进债券市场中介机构监管的制度化规范化透明化,明确了服务高质量发展、强化履职尽责、深化分类监管、严格监管执法等4方面原则;提出了强化证券公司债券业务执业规范、提升证券服务机构执业质量、强化质控、廉洁要求和投资者保护、依法加强监管、完善立体追责体系等5个方面共14条措施。
在强化证券公司债券业务执业规范方面,从项目遴选把关、信息披露、发行承销、受托管理等方面对证券公司债券执业提出全方位要求,集中解决债券承销和受托管理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主要包括:一是明确主承销商应构建以发行人质量为导向的尽职调查体系;二是突出主承销商督促发行人提升信息披露质量职责;三是对承销机构发行配售环节提出明确要求;四是要求主承销商切实转变“重承销、轻受托”的观念,对受托管理人员配备和存续期管理提出明确工作要求。
在提升证券服务机构执业质量方面,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健全质量控制体系,加强债券审计业务的风险评级管理;律师事务所建立健全业务质量和执业风险控制机制,并对会计师和律师执业全流程质量控制提出明确要求。此外,还对提高信用评级、资产评估等机构执业质量提出了要求,实现中介机构债券业务全覆盖。
在强化质控、廉洁要求和投资者保护方面,落实好证监会、财政部、司法部《关于加强注册制下中介机构廉洁从业监管的意见》的同时,进一步突出了防范债券发行中商业贿赂、不当承诺等廉洁风险点。同时,要求主承销商督促发行人自觉强化法治意识、诚信意识,全面理解和执行公司债券发行上市有关法律法规、债券市场规范运作和信息披露的要求,健全投资者教育与信息沟通机制。
在依法加强监管方面,聚焦监管薄弱环节,《指导意见》提出了下一步工作重点,包括完善监管制度规则、加强中介机构检查督导和强化公司债券承销分类管理等内容。一是制订公司债券中介机构监管执法工作规程,完善承销机构、评级机构执业准则和尽职调查标准,压实尽调核查责任。完善发行定价、承销配售等规则,加强发行合规管理。二是完善中介机构全流程、全链条监管机制,加强检查督导,发现违法违规问题严肃查处。三是进一步优化证券公司债券业务执业评价指标体系,加强分类评价结果运用,促进优胜劣汰,引导证券公司不断提升债券承销业务质量。
在完善立体追责体系方面,立足压实中介机构责任,坚持发行人、中介机构一体追责。严肃查处中介机构及其责任人未勤勉尽责、“结构化”发债和返费等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市场秩序。对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加大稽查处罚力度,坚持“双罚制”原则。同时,推动行政追责和司法追责的高效联动,强化综合执法震慑。
证监会表示,公开征求意见后,将认真研究吸纳各方的意见建议,尽快推动《指导意见》的发布实施和落实落地,切实提升中介机构执业质量,为交易所债券市场持续健康发展奠定基础,不断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