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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商协会发布《银行间市场货币经纪业务自律指引》

彭扬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彭扬)交易商协会网站11月16日消息,交易商协会日前发布《银行间市场货币经纪业务自律指引》(下称《自律指引》),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银行间市场经纪业务自律指引》同步废止。

  据《自律指引》,银行间市场货币经纪业务是指经纪商接受交易机构的委托,为银行间债券市场、货币市场、外汇市场、票据市场及上述市场有关场外衍生产品等相关交易活动提供经纪服务的行为。

  《自律指引》从内控制度与风险管理、经纪业务规范、业务报告、自律管理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

  在内控制度与风险管理方面,《自律指引》提出,经纪商应建立完善的业务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体系,根据所从事业务的性质、规模和复杂程度,建立并有效实施覆盖全业务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风险管理制度和业务信息系统,对业务实现全流程监督。

  同时,经纪商应建立业务岗位职责和权限管理制度,实现业务前台、中台与后台的隔离,确保岗位分工和权限设置符合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需要。

  在经纪业务规范方面,《自律指引》表示,经纪商应本着诚实守信、审慎专业、有序竞争的原则,严格按照监管规定关于银行间市场交易品种类型和业务资格等要求,规范开展经纪业务,遵守执业道德,公平对待服务对象,准确传递业务信息,自觉维护市场秩序。

  此外,《自律指引》规定,经纪商及其从业人员应规范开展经纪报价交易活动,按照服务对象的真实和正当交易意图发布报价交易等经纪业务信息,不得出现以下行为:未如实发布服务对象提供的报价信息;发布私自编造或无法确认来源的报价信息或成交行情信息;有意发布不反映正当交易目的或真实成交意向的报价信息;有意传输展示涉及虚假报价交易等违规行为的经纪业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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