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出台创新举措稳定外贸产业链供应链
支持集装箱运价指数期货上市 支持设立专项信贷额度和发行主题金融债
10月21日,上海发布《本市推动外贸保稳提质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自2022年11月1日起施行。《实施意见》提出诸多创新举措保障外贸企业稳定经营,如鼓励航空公司客运时刻改货运时刻使用、支持集装箱运价指数期货上市、探索干散货、油轮等运价指数期货期权产品。在金融支持方面,上海将支持中国进出口银行上海分行设立1500亿元人民币专项信贷额度和发行100亿元人民币主题金融债,重点投向外贸领域。
保障外贸企业稳定经营
《实施意见》强调稳定外贸企业供应链。将外贸货物纳入重要物资物流运输保障范围,建设一批跨省生产物资中转站,通过甩挂作业等无接触式接驳方式,保障跨省外贸货物运输。加强外贸进出口企业服务,建立重点企业名录,对企业生产、物流、用工等方面困难问题,加大协调解决力度。
在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方面,上海将推动符合条件的货物进行“船边直提”和“抵港直装”,提高货物报关和提离速度。加快冷藏集装箱疏港速度,对进出口鲜活易腐农食产品实施属地优先查检及“5+2”预约查检。推进上海港“同港化”和内陆集装箱枢纽业务模式创新,扩大“联动接卸”模式对接港口范围,实行一次查验、一次放行。优化全货机的航班时刻使用,鼓励航空公司客运时刻改货运时刻使用,提高货运航班时刻的审批效率。加快完善中欧班列配套设施,增加开行班列和线路,在业务现场设立中欧班列通关服务专窗。
外贸保稳提质离不开货物运输的畅通。《实施意见》鼓励进出口企业与航运企业签订长期协议,与航运公司形成直接客户关系。支持航运企业设置中小直客专区库存,直接面向中小微企业在线提供专供舱位。鼓励外贸企业合理运用航运衍生产品,管理运价波动风险,支持集装箱运价指数期货上市,探索干散货、油轮等运价指数期货期权产品。鼓励港口单位建立激励机制,进一步压缩空箱调用、码头装卸、集卡短驳等费用,支持外贸企业“陆改水”和“陆改铁”。
加大金融服务支持力度
根据《实施意见》,上海将推动出口信用保险机构提高投保覆盖率,对企业暂时无法判断风险状况或希望暂缓报损、索赔的案件,可接受企业提交的延迟报案申请。加快升级信保普惠融资产品和“担保+信保+银行”融资模式,加大外贸企业信保融资支持力度。
信贷支持方面,上海鼓励银行机构对暂时受困的外贸企业给予延期付息和无还本续贷支持。推动银行机构针对外贸企业业务特点,提供本外币一体化金融综合服务。创新银行贸易信用结算工具服务,鼓励银行机构提供背对背信用证、中信保收款保单等信用支持免(减)保证金结算服务,减少贸易链上企业结算资金占用。支持中国进出口银行上海分行设立1500亿元人民币专项信贷额度和发行100亿元人民币主题金融债,重点投向外贸领域。
根据《实施意见》,中国信保上海分公司将对符合条件的专精特新“小巨人”等中小微企业实施不低于10%(含)的阶段性降费。鼓励中国进出口银行上海分行与商业银行为外贸小微企业复工复产提供风险共担转贷款支持,优先使用主题金融债等低成本资金,为通过中欧班列运输产品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提供支持。
此外,上海还将推动外贸企业树立汇率风险中性理念,鼓励企业合理运用外汇衍生产品管理汇率风险,减小汇率波动带来的影响。鼓励银行机构提升人民币贸易融资、结算等金融服务水平,在遵循贸易真实性原则的基础上,确保对企业经常项下人民币跨境收款无延误入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