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拟修订董监高持股变动规则 优化禁止交易“窗口期”规定
昝秀丽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昝秀丽)证监会10月14日消息,为支持上市公司董监高依法合规增持股份,降低“窗口期”的影响,同时考虑到近年来交易监管规则不断完善,证监会拟对《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以下简称《董监高持股变动规则》)进行修订。
其中,修订《董监高持股变动规则》第十二条,优化禁止交易“窗口期”的规定,将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的“窗口期”调整为“公告前十五日内”,将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的“窗口期”调整为“公告前五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