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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保监会、央行:支持银行机构深化动产和权利融资业务创新

王方圆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王方圆)银保监会官网9月29日消息,近日中国银保监会和人民银行联合印发《关于推动动产和权利融资业务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明确,支持银行机构深化动产和权利融资业务创新,提升应收账款融资服务质效,优化商品和货权融资业务,发展基于供应链的应收账款融资、存货担保融资等业务,积极开发体系化、全场景的数字供应链金融产品。

  在应收账款融资方面,《指导意见》鼓励银行机构通过应收账款质押和保理融资,包括收费权、应收租赁款、未来应收账款担保融资等方式,满足不同客户多样化金融需求。

  在商品和货权融资方面,《指导意见》支持银行机构开展标准仓单质押融资,在风险可控前提下探索普通电子仓单融资。有条件的银行机构可使用具有较强价值保障、较好流通性和变现能力的大宗商品作为押品开展动产融资,探索开展浮动担保、最高额担保、未来货权担保等多种形式的动产融资业务。

  在供应链融资方面,《指导意见》提出银行机构应依托核心企业在订单形成、库存调度、流转分销、信息传导等环节的主导地位,发展基于供应链的应收账款融资、存货担保融资等业务,并积极开发体系化、全场景的数字供应链金融产品。支持全国性银行通过核心企业属地行“一点对全国”等方式依法合规办理业务,提高供应链融资效率。

  此外,《指导意见》还支持银行机构基于真实交易背景,使用企业票据、应收账款等建立质押资产池,为企业提供流动资金贷款发放、银行承兑汇票开立、信用证开立等多种形式融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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