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畏“专利战” 科创企业积极维权保护创新成果
“上半年我国发明专利授权39.3万件,受理PCT国际专利申请3.3万件。截至2022年6月底,我国发明专利有效量为390.6万件,同比增长17.5%。”这是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胡文辉日前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介绍的我国知识产权最新数据。一系列核心指标显示,我国知识产权总体发展稳中有进、质量提升。
伴随我国知识产权创造趋势稳中向好,科创企业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日益增强。继“科创板专利第一案”胜诉后,光峰科技在与台达公司的专利纠纷中再次获胜,为科创企业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传递了积极信号。
据上海证券报记者不完全统计,自科创板开板以来,已有30多家科创企业披露知识产权相关纠纷。其中,一半公司为被告;7家公司在专利“拉锯战”中互为原被告;有不少公司主动维权,打响知识产权“保护战”。
以硬科技立身的科创企业,为何频频身陷知识产权纠纷?知识产权专项智库机构广东中策知识产权研究院有限公司相关专家在接受上海证券报记者专访表示,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知识产权诉讼背后反映出,在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背景下,科创企业知识产权意识正在逐步提高,越来越多的企业懂得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知识产权,以全面知识产权布局,挖深加宽企业创新发展的“护城河”。
多家科创企业身陷“专利战”
“科创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遇到知识产权争议的概率更大。”知识产权行业知名律师、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赵彦雄向记者说,在国家大力支持和鼓励自主创新的背景下,本土科技创新企业在各个行业不断涌现,知识产权争议可能成为科技创新企业的常态化业务事件。
据统计,自2019年科创板开板以来,已有30多家科创板公司披露涉及知识产权的相关纠纷。耗时长、争端多成为科创公司专利纠纷的典型特征。数据显示,三成以上科创板公司面临不止一项诉讼事项;诉讼事项往往因双方分歧较大,在一审判决后,面临二审上诉或原被告方提起反诉讼,历时较长。
以光峰科技与台达公司的“专利纠纷”为例,起诉涉及多项专利。早在2019年,台达公司就“荧光剂色轮及其所适用的光源系统”“光学系统”“蓝光合成方法及系统”3项专利起诉光峰科技侵权,成为“科创板专利诉讼第一案”。该案件已于2021年6月,以最高人民法院准许台达公司在二审中撤回起诉的终审裁定告终。
此后,台达公司意在通过行政诉讼的方式使光峰科技持有的“基于荧光粉提高光转换效率的光源结构”专利被宣判无效。该案最早可追溯至2020年,从台达公司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无效宣告”请求被驳回,到2021年9月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一审驳回台达公司诉讼请求,再至2022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开庭二审,双方历经三轮交锋。近日,此案迎来终审判决,法院驳回台达公司上诉请求,维持原判,光峰科技耗时两年多才取得最终胜诉。
再看敏芯股份与歌尔股份的专利纠纷。2020年3月,歌尔股份就产品编码为“MB17H11N”“MB10H11X”“MB16H11Y”的产品主张敏芯股份侵害其专利号为ZL201410374326.0的发明专利权为由,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2022年1月,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一审判决,驳回原告歌尔股份的全部诉讼请求。因不服判决,歌尔股份依法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上诉,该案件尚未判决。
除了被迫“迎战”外,不少科创企业已主动“出击”维护知识产权,保护创新成果。方邦股份3月25日公告称,公司诉深圳科诺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相关电磁屏蔽膜产品侵害了公司的知识产权一案,一审胜诉。“本次判决结果证明了公司研发生产的电磁屏蔽膜具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同时打击了相关侵权企业及产品,对电磁屏蔽膜市场的进一步规范及公司后续市场开拓具有正面影响。”方邦股份表示。
爱博医疗今年2月16日透露,公司就亨泰视觉侵害公司三项专利权,向上海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已收到法院出具的《受理案件通知书》等相关材料。目前该案件已立案,尚未开庭审理。
专利诉讼影响不容小觑
记者梳理发现,知识产权诉讼往往集中在一些热门风口行业,尤其是技术密度大、科技含量高、竞争相对激烈的细分领域。
进一步分析来看,30多家身陷专利纠纷的科创企业中,三成以上来自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其余案例分布在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就涉及金额来看,千万元以上案件频发,翱捷科技、容百科技等公司所涉案件则涉诉金额上亿元。
“涉诉金额上亿元的诉讼专利战,一般都会对其所处的产业产生深远影响。”中策研究院专家分析道,如果行业头部企业为了打击竞争对手,滥用专利权,实施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则有可能形成垄断,阻碍行业的健康发展。
智慧芽创新研究中心2022年4月发布的《2022中国知识产权年度调研报告》显示,近500家受访企业中,四成涉诉,五年涉诉金额可达千万量级。专利诉讼的影响范围可能比想象的更大,大公司尤甚。
以科创板“锂电专利第一案”为例。2020年9月,尤米科尔公司向容百科技提起专利侵权诉讼,称公司“镍钴锰酸锂S6503”产品落入其编号为ZL201280008003.9号的专利保护范围,请求经济赔偿6203.35万元。2021年9月,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签发《民事判决书》,驳回尤米科尔公司诉讼请求。
“本次判决对于公司镍钴锰酸锂系列产品的知识产权保护具有重大意义,本次诉讼的应对印证且提升了公司在全球范围内的知识产权自主保护能力与产权管理能力。”对此,容百科技方面表示,公司也积极维权,已向尤米科尔公司提起“因恶意提起知识产权诉讼损害责任纠纷”为由的民事诉讼,已获法院立案。
2021年9月,尤米科尔公司、韩国尤米科尔有限责任公司再次就另一发明专利起诉容百科技及湖北容百锂电材料有限公司,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及发明专利临时保护期使用费、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等共计2.52亿元。
容百科技称:“公司已聘请专业知识产权律师团队应诉,同时采取反制诉讼等措施以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目前,该案件尚未披露最新进展。
积极维权保护创新成果
“知识产权保护的初心是鼓励创新和竞争、促进科学技术的进步和发展。当下知识产权纠纷频发,动辄上亿元的高额赔偿值得引起重视。”中策研究院专家表示,专利纠纷的高额赔偿不能代表“严保护”,“严保护”应以填平原则(指:足以弥补权利人的实际损失)为基础,不等同于惩罚性赔偿。对于专利诉讼中的大额民事赔偿,应保持审慎态度,秉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透明执法理念,才能真正发挥“严保护”威慑知识产权侵权、促进创新发展的作用。
在加快科技创新发展的过程中,科创企业应当如何保护好自身的知识产权?中策研究院专家建议,上市公司应该对自身的知识产权风险进行全面地排查,进而制定相应的对策;从知识产权的获取、维护、运营、保护的全流程建立合规有效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将知识产权战略融入到企业的经营战略中。
记者注意到,近年来,企业风险意识在逐步加强,倾向于主动前置识别和规避风险,部分科创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已日渐完善。比如,容百科技中央研究院专门下设知识产权部,对公司的知识产权事务进行管理,在进行专利申请保护自主知识产权的同时,由专业的团队进行专利风险排查,以保障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一旦面临知识产权被侵犯,企业又当如何维权?赵彦雄表示,科创企业要敢于运用自身储备的知识产权,通过司法途径针对恶意侵权行为开展维权工作,落实对自主研发创新成果的保护,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护航企业持续健康有序发展。
而针对IPO过程中的恶意专利诉讼,中策研究院专家建议:一是做好舆论应对,及时主动向市场披露诉讼进展,做到应对有策、应对有据、言之有物;二是做好案件应对,包括提起管辖权异议,专利权无效宣告等常规措施;三是采取反制措施,如不能直接进行反诉,也可考虑另行起诉,如恶意提起知识产权诉讼损害赔偿之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