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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首次作出跨境监管行政处罚

赵白执南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赵白执南)财政部7月13日发布公告显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与马来西亚证券监督委员会跨境会计审计执法合作备忘录》及马方协查请求,在公安部大力支持下,财政部对马来西亚上市公司蓝宝集团有限公司在华全资子公司福建埃森思索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及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山东分所实施监督检查,并依法追究责任。

  公告显示,检查发现,福建埃森思索2016年至2018年持续亏损,在职员工从未超过5人,年度营业收入从未超过6万元,利润总额分别为-3.01万元、-4.6万元、-8.62万元,2018年末实际银行存款不足5万元,且未持有任何理财产品。经司法鉴定,福建埃森思索向负责蓝宝集团审计的马来西亚的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2016年度、2017年度审计报告,以及向中兴财光华山东分所提供的2018年度银行询证函、银行对账单、购销合同等证明文件,均系伪造。

  经公安机关查证,福建埃森思索实际控制人丁某雅、财务负责人林某瑜在2018年财务报表审计期间,通过伪造银行及关联公司、相关单位印章,向中兴财光华山东分所提供虚假的银行对账单、银行询证函、法人理财综合服务协议、企业询证函等审计所需材料;中兴财光华山东分所以上述材料为基础出具了审计报告。丁某雅、林某瑜的行为涉嫌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

  据悉,本次跨境监管行政处罚是在财政部与马来西亚证监会执法合作备忘录及马方协查请求下,财政部首次开展跨境核查并公开查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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