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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金融法院发布《关于金融市场案例测试机制的规定(试行)》

王可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王可)7月5日,上海金融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关于金融市场案例测试机制的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这是上海金融法院形成与上海浦东金融改革开放相配套的制度体系,为金融创新发展提供司法服务保障的又一创新举措。

  金融市场案例测试机制是指金融机构、交易相对方等主体针对准备开展或正在开展的金融业务中具有前沿性、亟待法律明确且对金融市场具有重大影响的典型事实与法律问题而可能引发的纠纷,向上海金融法院申请案例测试,上海金融法院通过审理,向金融市场提供明确规则指引。案例测试机制遵循充分协商、公开透明、诚实信用、广泛参与、禁止滥用五大原则,稳定金融市场的规则预期,切实防范法律风险,促进"诉源治理"。

  《规定》共五章28条,主要对案例测试机制的定义、功能目的、基本原则、启动程序、审前程序、案例审理及配套机制等作出规定。

  在程序启动方面,规定了案例测试程序启动的条件和方式。明确程序启动应为金融民商事纠纷,须案例各方当事人达成合意,案例所涉法律争点具体明确,且具有重大性和典型性,对代理人素质提出较高要求,并由上海金融法院审查确定是否启动案例测试程序。

  在审前程序方面,规定了案例测试审理前的程序事项。明确当事人除协商一致外不得就程序性事项提出异议,合议庭由具有丰富金融审判经验的法官及金融、法律等领域的专家组成,规范当事人的实质辩论权及充分开示证据和资料义务,允许案外具有专门知识的个人或组织就案例所涉法律争议公开提交书面意见。

  在案例审理方面,规定了案例测试的庭审流程、评议、结果宣告和效力范围。明确测试案例的庭审方式为争点审理模式;公开宣告测试案例司法意见书,明确案例测试结果的效力范围和应用范畴等。

  在配套机制方面,《规定》将充分运用信息化技术提升案例测试的司法科技运用水平;就案例测试中发现的典型问题及时制发司法建议;加强金融司法与金融监管协同共治等。

  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王福华教授表示,《规定》在以下几方面实现了制度创新:案例测试机制是新型金融司法公共服务,它创设了一种专业化、便利化的"诉讼服务设施";案例测试作为金融司法服务的切入点,扩展了金融纠纷预防机制的功能;案例测试机制有助于提升司法公共服务的供给水平;案例测试机制的规则设计体现了程序正义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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