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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功胜:研究制定《公司债券管理条例》 统一各类制度和执行标准

彭扬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彭扬)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潘功胜日前在《中国金融》上撰文指出,下一阶段,人民银行将继续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落实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的要求,与各方共同努力,扎实推动中国债券市场改革开放和高质量发展,为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提供有力支撑。

潘功胜指出,一是构建高效联通的多层次市场体系,培育多元化的合格投资者队伍。加快推动债券市场基础设施有序联通,实现要素自由流通。稳步发展金融机构柜台债券业务,满足市场多元化投融资需求。加强债券市场制度创新和产品创新,提高债券市场的覆盖面和包容性。按照共建共享原则,建设覆盖全市场的总交易报告库。按照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强化准入管理,完善投资者适当性制度。

二是夯实债券市场法制基础,加强监管协同,强化风险防控。推动完善《公司法》《证券法》《企业破产法》和《中国人民银行法》等法律,巩固上位法基础。研究制定《公司债券管理条例》,按照分类趋同原则,统一各类制度和执行标准,明确非公开发行公司信用类债券的发行转让、信息披露、投资者保护、法律责任等内容。加强对市场异常交易情况、违约风险、整体杠杆率的跟踪监测和信息共享,促进风险早识别、早预警、早处置。强化信息披露监管,提升信用评级质量,促进风险揭示和风险定价。完善和落实好市场化、法治化的违约处置机制,提升风险出清效率。

三是持续推进金融高水平对外开放。对标国际通行标准,兼顾我国实践,不断完善制度体系和监管模式,进一步全面推动债券市场由要素流动型开放向规则等制度型开放转变。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完善宏观审慎管理,加强跨境资金流动监管,做好市场运行实时监测,构建系统性风险监测、评估和预警机制,在保证金融安全基础上推进债券市场改革开放和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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