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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延礼:建议加快建设 全方位推进绿色金融发展的政策和监管机制

黄一灵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黄一灵)7月1日,全国政协委员、原中国保监会副主席周延礼在2022中国社会责任投资高峰论坛上表示,自2016年以来,我国绿色金融发挥资源配置、风险管理和市场定价三大功能,在绿色金融标准体系、环境信息披露框架、绿色金融激励约束机制、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绿色金融合作五大支柱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形成了自上而下、自下而上的金融监管体制和决策机制。

  “但调研中发现,我国绿色金融在实践过程当中仍然有不少瓶颈和阻碍。” 周延礼进一步指出,这主要表现在政策协调上,尤其是在绿色金融的政策协同、激励约束机制、产品体系、标准制定、信息披露、监管考核、区域协调、国际合作、科学普及、人才培养和金融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

  具体来看,周延礼认为主要存在五大问题,一是绿色金融政策效能低,多主体、多目标间的矛盾突出;二是绿色金融的产品单一,难以满足市场主体的需求;三是试点考核体系相同,监管政策对区域的差异关注不够;四是国际合作有待深化,一带一路绿色投资需要有序加强。五是社会广泛宣传,培训偏少。

  针对上述情况,周延礼建议,首先要加快建设,协同国家发展战略,全方位推进绿色金融发展的政策和监管机制。

  其次,绿色金融需要丰富的金融产品和服务体系。周延礼认为,要加强多方面的风险管理监控,金融产品体系需要进一步提高绿色保险、绿色基金、碳金融产品的发展规模,建立专项的激励约束机制。并在风险管理方面要加强商业银行资产管理业务、保险业的环境风险分析,扩大环境压力测试等。

  同时,周延礼建议绿色金融要适当扩大地区试点,优化政策措施及考核标准,“根据我国绿色金融发展的需求,增加绿色金融改革创新的试点区是有必要的。在现有的试验区开展气候与环境信息披露,多角度参与绿色金融国际合作,总结试点成功经验基础之上,要进一步地提高绿色金融发展的区外外溢效应。中央的绿色金融考核标准可以适地考虑区域差异与发展定位,地方的绿色金融政策,要考虑地区的特色和发展阶段,区分目标和过程,不能只注重考核指标,而不重视实际效果。”

  最后,金融决策部门要加强绿色金融的培训,搭建专业的学科和培养体系。在周延礼看来,目前更多的是对相关政府部门和金融机构的高层,而对基层的金融机构、中小民营企业,社会性的组织培训和科普活动有限,高校和研究机构在培养多元化复合型人才方面缺乏培养方案和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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