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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积极培育专业资产管理机构

昝秀丽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昝秀丽)证监会4月26日发布关于加快推进公募基金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积极培育专业资产管理机构。

  具体来看,支持差异化发展。支持基金管理公司在做优做强公募基金主业的基础上实现差异化发展,促进形成综合性大型财富管理机构与特色化专业资产管理机构协同发展、良性竞争的行业生态。引导头部机构切实发挥引领表率作用,坚持长期主义,努力做难而正确的事,成为“受人尊敬、让人信服”的行业领跑者。支持公募主业突出、合规运营稳健、专业能力适配的基金管理公司设立子公司,专门从事公募REITs、股权投资、基金投资顾问、养老金融服务等业务,提升综合财富管理能力。研究进一步优化基金管理公司交易模式,公募基金后台运营业务外包由试点转常规,支持中小基金管理公司降本增效,聚力提升投研能力。引导经营失败的基金管理公司主动申请注销公募基金管理资格或者通过并购重组等方式实现市场化退出,推动构建优胜劣汰、进退有序的行业生态。

  切实提升治理水平。推动基金管理公司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坚持投资者利益优先原则,健全“三会一层”制度,严格依法履行各自职责,有效发挥独立董事、监事、督察长的监督功能,强化高管人员履职尽责。严禁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滥用控制权干预公司正常经营管理,防范股东缺位和内部人控制。把好股权准入关,压实基金管理公司股权管理的主体责任,防范资本无序扩张,严厉打击股权代持、变相套取牌照、倒卖牌照等违规行为。全面加强基金管理公司党建工作,将党的领导融入国有基金管理公司治理各个环节,探索建立符合中国特色的现代资产管理机构治理体系。

  壮大公募基金管理人队伍。积极推进商业银行、保险机构、证券公司等优质金融机构依法设立基金管理公司。调整优化公募基金牌照制度,适度放宽同一主体下公募牌照数量限制,支持证券资管子公司、保险资管公司、银行理财子公司等专业资产管理机构依法申请公募基金牌照,从事公募基金管理业务。坚持专业、诚信、合规的监管导向,强化发起人道德操守、执业声誉与专业胜任能力的审核,审慎有序核准自然人发起设立基金管理公司,严防行业无序竞争。

  稳步推进高水平开放。支持对中国资本市场具有长期投资意愿的优质境外金融机构设立基金管理公司或扩大持股比例,鼓励行业积极借鉴境外先进资产管理经验和有益业务模式。支持符合条件的基金管理公司“走出去”,依法设立境外子公司,提升服务境外投资者及全球资产配置的能力。继续推动扩大QDII额度,拓宽公募基金海外市场投资渠道。稳步有序推动产品双向开放,持续推进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业务,稳妥拓展ETF互通机制,支持符合条件的公募基金参与粤港澳大湾区“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推动股票ETF纳入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互联互通标的。

  强化长效激励约束机制。督促基金管理人建立健全覆盖经营管理层和基金经理等核心员工的长期考核机制,将合规风控水平、三年以上长期投资业绩、投资者实际盈利等纳入绩效考核范畴,弱化规模排名、短期业绩、收入利润等指标的考核比重。督促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薪酬递延制度,建立完善经营管理层和基金经理等核心员工奖金跟投机制,实施违规责任人员奖金追索扣回制度,严禁短期激励和过度激励行为。支持基金管理公司探索实施多样化长期激励约束机制,研究采用股权、期权、限制性股权、分红权等方式,实现员工与公司长期发展、持有人长期利益的一致性。积极推动有关部门放宽国有基金管理公司员工持股政策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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