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破产重整信息披露指引正式发布
中证网讯(记者 黄一灵)3月31日,上交所在中国证监会统筹指导下,正式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破产重整等事项》(以下简称《破产重整信息披露指引》),并自发布之日起实施。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涉及破产事项的,应严格按照《破产重整信息披露指引》要求,履行信息披露等义务,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近年来,上市公司破产重整等事项增多,部分案例受到市场广泛关注。《破产重整信息披露指引》坚持市场化、法治化方向,立足于规范破产重整等事项信息披露,完善上市公司风险化解和退出机制,保护投资者利益,维护规范透明的市场环境,推动构建有进有出的市场生态。
《破产重整信息披露指引》总共包括8章54条,重点规范上市公司以及控股股东等相关方的重整、和解及破产清算事项,保障破产事项秩序,实现制度效果。具体规范方面,重点强化信息披露要求,确保破产事项全流程透明,有助于中小投资者和市场各方及时获取信息;明确权益调整和引入重整投资人的有关要求,为出资人组会议表决提供便利,充分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发挥中介机构作用,要求财务顾问以及律师事务所等对相关定价、除权、有关会议程序等发表意见,提高合规性和透明度;另外,也对内幕交易防范、停复牌管理、破产事项的实施等提出了要求。
前期,《破产重整信息披露指引》征求意见稿发布后,上交所通过多种渠道广泛收集广大个人投资者和专业市场机构的意见、建议,共收到各类反馈建议近百条。从征求意见的总体情况来看,相关专业机构对《破产重整信息披露指引》的关注度较高,普遍认同规范破产事项的总体导向,形成了较为统一的市场共识,包括强化信息披露、维护市场主体知情权、规范权益调整和重整投资人引入、发挥中介机构作用和明确市场预期等。针对公开征求意见过程中收集到的合理建议,上交所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已经在正式发布稿中充分吸纳并予以完善。
下一步,上交所将严格执行《破产重整信息披露指引》有关要求,切实规范破产重整等事项,进一步拓宽多元退出渠道,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