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网
返回首页

人工关节集采和使用配套措施意见出台

上海证券报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张雪)3月31日,国家医保局发布《国家医保局办公室 国家卫健委办公厅关于国家组织高值医用耗材(人工关节)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配套措施的意见》(下称《意见》)。结合人工关节采购、配送、使用及伴随服务特点,确保中选产品及时供应,促进医疗机构规范使用集采品种、规范提供相关医疗服务。

  意见提出,人工关节集采中选产品以含伴随服务费的中选价格为支付标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医保基金按规定比例支付。非中选人工关节属于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的,各地要采取措施,在两年内渐进调整支付标准至不超过集采同一分组中选产品的最高中选价格。参保患者使用价格超出医保支付标准的产品,超出支付标准的部分由患者自付。各地应统筹考虑挂网价格、患者自付比例和医保支付标准的设定,避免患者费用负担加重。

  2021年9月国家医保局组织开展人工关节集中带量采购,拟中选髋关节平均价格从3.5万元下降至7000元左右,膝关节平均价格从3.2万元下降至5000元左右,平均降价82%,集采中选品种陆续在各省份落地。

中证网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与作品作者联合声明,任何组织未经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以及作者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