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高风险金融机构数量连续6个季度下降
中国人民银行3月25日发布的2021年四季度央行金融机构评级结果显示,大部分机构在安全边界内(1-7级),高风险机构(8-D级)连续6个季度下降,较峰值压降过半。全国高风险机构数量较峰值已减少333家,现有316家高风险机构总资产仅占银行业总资产的1%。
专家认为,当前国内金融机构风险防范取得进一步进展,金融体系整体保持稳健,宏观风险趋于收敛态势。光大银行金融市场部分析师周茂华表示,这一方面是由于国内经济稳步恢复,金融机构经营情况整体持续改善;另一方面是国内金融管理部门协同施策取得良好成效,金融风险防范化解工作进展顺利。
人民银行介绍,从整体上看,大部分机构评级结果在安全边界内(1-7级),资产占比约99%。评级结果在“绿区”(1-5级)的机构2201家,“黄区”(6-7级)机构1881家,“红区”(8-D级)机构316家。
从机构类型看,评级结果显示,大型银行评级结果最好。中小银行中,外资银行和民营银行的评级结果较好,分别有93%和70%的机构分布于1-5级,且无高风险机构;城市商业银行有67%的机构分布于1-5级,但也有10%的机构为高风险机构(资产占全部城商行的3%);农合机构和村镇银行风险最高,高风险机构数量分别为186家和103家,资产分别占本类型机构的5%、7%。
从地区分布看,评级结果显示,存量高风险机构数量呈现区域集中特点。截至2021年末,全国11个省(市、区)已无高风险机构,13个省(市、区)高风险机构为个位数。存量高风险机构主要集中在四个省份。
展望未来,周茂华表示,目前,全球疫情影响尚未完全结束,我国经济复苏不平衡问题仍存在,外部不确定性、不稳定因素较多,部分金融机构经营仍面临不小挑战。金融管理部门需继续引导金融机构完善内部治理,不断提升金融机构抗风险与服务实体经济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