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投资者保护制度 筑牢注册制改革之基
8日提请审议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在回顾2021年工作时指出,积极参与金融风险防范化解。设立驻中国证监会检察室,联合公安部、中国证监会专项惩治证券违法犯罪,集中办理19起重大案件,指导起诉康得新案、康美药业案,助力依法监管资本市场,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当前,A股市场投资者数量已突破2亿。在全市场注册制渐行渐近的背景下,加强投资者保护具有重要意义。接受中国证券报记者采访的代表委员认为,投资者保护是注册制改革的基石。市场各方需共同努力、多措并举,加大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力度,不断完善投资者保护制度,推动注册制改革行稳致远。
筑牢基石 加大投资者保护力度
根据中国结算数据,自2019年3月突破1.5亿以来,A股市场投资者数量不断增长,到2022年2月25日已达20000.87万。
投资者是资本市场发展之本。全国人大代表、北京证监局局长贾文勤说,健全投资者保护体系,加大投资者保护力度,是站稳资本市场人民立场,在监管中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应有之义。
在全面实行注册制改革的大背景下,加大投资者保护力度的重要性凸显。正如证监会副主席王建军所言,能否保护好广大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是衡量注册制改革成功与否的一个关键标准。
全国人大代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董事长朱建弟表示,注册制是牵一发而动全身的重大改革,维护好投资者利益是保障我国证券市场健康稳定发展、全面发挥资本市场融资功能的关键一环。注册制改革对投资者的影响是挑战与机遇并存。一方面,注册制改革会使投资者面临多样性的投资问题;另一方面,有利于投资者结构优化,加深投资者对价值投资理念的深入理解。
加大投资者保护力度,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需要资本市场各方共同努力。朱建弟说,投资者保护是一个系统工程,既需要各方主体齐心协力,更需要配套的制度、有效的监管、严厉的处罚,针对不同风险事项,精准施策,切实增强投资者的获得感和安全感,努力打造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
成效明显 立体追责体系初步形成
随着投资者数量持续增长,监管部门围绕投资者保护基础制度建设、体制机制创新、理念文化培育、依法维权救济等方面开展大量工作,形成有效合力,行政处罚、民事追偿和刑事惩戒的立体追责体系初步形成,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取得明显成效。
全国政协委员、中泰金融国际有限公司董事长冯艺东表示,近年来,证监会对资本市场违法行为延续“零容忍”态度,严厉打击上市公司财务造假、违规信息披露等证券欺诈行为,资本市场生态得到改善,投资者权益保护力度显著提高。
从法治建设方面看,新证券法中增设“投资者保护”专章,刑法修正案(十一)和《关于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意见》等陆续出台。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党委书记、执行副会长柳磊说,自2020年3月1日新证券法施行以来,监管部门用足用好新证券法赋予的监管职权,坚决贯彻落实两办《关于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意见》和“零容忍”工作方针,不断加大对资本市场违法违规案件的打击力度。同时,稳步提升执法效率,执法重心更加侧重于上市公司财务造假、信息披露违法和社会关注度高的大要案件,及时回应市场关切,有力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2021年11月,广州中院一审判决,康美药业及相关责任人赔偿投资者24.59亿元,标志着我国资本市场特别代表人诉讼制度成功落地实施。
此外,证券期货领域投保组织体系逐渐完善。由监管部门、投保机构、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共同参与,市场主体切实履责的投保工作机制基本形成,“12386”热线、中国投资者网等高标准投资者服务平台建成运行。
完善制度 推动注册制行稳致远
投资者保护是注册制改革的基石。没有完善的投资者保护,就没有注册制改革的行稳致远。
全国人大代表、晨光生物董事长卢庆国表示,监管层应加大对欺诈发行、业绩造假、操纵市场等证券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切实保护好投资者利益,维护资本市场良好秩序,提升投资者对资本市场的信心。
还有专家建议,尽快全面总结首单案件经验,继续推动完善特别代表人诉讼制度机制,支持投资者保护机构进一步优化案件评估、决策、实施流程,推进特别代表人诉讼常态化开展。
证监会日前召开的2022年投资者保护工作会议要求,2022年投保工作要围绕“稳增长、防风险、促改革”的目标,进一步健全投资者保护的制度机制、监管体系,以更加精准务实的举措,不断提升投资者权益保护的有效性,更好地服务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进一步畅通投资者依法维权追偿渠道,完善投资者保护基础制度,引导督促市场经营机构主动做好投保工作,培育理性投资者队伍,夯实投保工作基础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