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加码支持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提升能级 将加快打造长三角民营企业总部集聚区
上海市政府官网3月2日发布了《关于支持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进一步提升能级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政策措施》),以加快提升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能级,更好发挥引领带动作用。
《政策措施》聚焦在四个领域:第一,进一步强化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大商务”功能,加快建设一流的国际化中央商务区和开放共享的国际贸易中心新平台。第二,持续提升“大会展”能级,更好承接放大进博会溢出带动效应。第三,不断完善“大交通”基础,着力打造联通国际国内的开放枢纽。第四,着力强化要素支撑和政策保障,进一步提升资源配置功能。
围绕强化“大商务”功能,《政策措施》明确,要支持跨国公司事业部总部、区域性总部等各种类型总部机构在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集聚发展,建立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跨国公司地区总部项目储备库,进一步增强跨国公司地区总部投资、销售、采购、研发等核心功能。设立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民营企业总部培育库,鼓励企业加快在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集聚业务、拓展功能,升级成为民营企业总部,加快打造长三角民营企业总部集聚区。支持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开展离岸经贸业务,进一步扩大离岸经贸企业“白名单”。鼓励商业银行提供基于自由贸易账户的跨境金融服务便利,优化非自由贸易账户离岸贸易资金结算。支持虹桥临空经济示范区提升能级,加快虹桥国际机场东片区改造。
为提升“大会展”能级,更好承接放大进博会溢出带动效应,《政策措施》明确,要支持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建立会展业发展协调机制和国际会展活动引进、申办联动机制,支持虹桥国际会展产业园提升能级。制定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促进会展经济发展专项政策,支持会展全产业人才培育、标准化体系建设和产业集群发展,为符合条件的会展举办单位、会展服务单位、会展项目以及会展人才提供扶持。
为强化要素支撑和政策保障,《政策措施》明确,支持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内符合条件的区域基础性开发项目申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市级新设立的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落户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十四五”期间,上海市级层面对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内重大项目土地指标予以优先保障。增加单幅小型商办用地供地,试点实施商住用地动态调整机制,允许按程序将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内已建低效商办楼宇改造为保障性租赁住房。(严曦梦)